—。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198?。9,]第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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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89?。。年2月21日—
实施日期1!。989年2月21】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者的纳税管理调】节城镇?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 县城城区与城郊!。的划:分、:建制镇镇区与镇郊】的划分?。依照行政区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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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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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 :使用土地建房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
【第四条 《 纳税人应》税土地面积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属资料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土地管《理部门?尚未提供土地—权属资料的纳税【人必须申报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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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如,。下
】 (一)大城市 ! 】 五角【至七元;
》
《 ?(二)中等》城市 》 —。 : !。 【四角:至五元;
》
, 《 (三)小城【市, 】。 【 【 】 三角至四元;
】。
(】四)县城 【 — :。 《 《 】 】二角至三元;
】 ? , (五)》建制镇、工矿区 】 【。 【二角至二元
【 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按照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非农!业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二十至五十万的为】中等城市;二十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第六条 省税务局!应当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合理制定各】类地区城镇的平均单!位税额
】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商业繁华】程度、?人口密度基本生【活设施配套状况、】交通状?况,、城:镇,建设规划等因素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和省!税务局?制定:的,平均单位税额幅度内!将本地区城镇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报—省税务局批准—执行
《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降低或提高本办【法规定的税额—标准但?须,报省税务局批准降低!额,不得超过前条规定的!最低税额3》。。0,%;提高额》超,过条:。例,的规定的最高—税额标准的由省税】务局审核后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 :下,列土地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
! (一)《免征和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范围
】 》 1.各】。级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用】的,土地;?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部门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自用的土地
】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包括!实行全额《和差预?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
! : 3!.宗教?寺,庙或教?堂、: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 》。。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 — 6:.单位及个人—兴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福利院自用【的土地?
? , 《 : 7.残》。疾人占从业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用!地
? ? ?。 8.农【业户口?居民按规定标准【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的住宅用《地
《 : ? 9》。.房租调整改—革前房管部》门(:。公司)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 《 , , 10.经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手续后开山整治】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税十年;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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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二)其他纳税确!有困难和确需要【给予减税照顾的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按税—收管理权限经—过报审批准酌—情,减免土地使用税
】
第:八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使用同一》土地的?按各自占用比—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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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税?和免:税土:地不易划分清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的确:定应税单位的征税额!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后执行
】 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中的5、7、10项!规定:外免税单位和个人】将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从改变》土地用途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提:供给:应,税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由应《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九条】 , 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土地!使用不满一》年或享受免税照顾期!满恢复征税》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换算计征【
第十条 【。新征用?土地的使用税起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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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一条】 本办法公布【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将实际占用】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用途等情况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应!税土:地的使?用权发生变》动的单位和个人应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变》。动登记的手》续
第十二条 】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土地!。管理部门应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税!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并【施行:各地自行《制,定的土?地使用费收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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