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合肥市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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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质安监[!201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管理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制度并《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 《第二条 砌块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应,随车提?供砌块出厂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内容应包括生—产单位、认定证号】、出釜日期、技术】指标等砌块》表面应有强度—等,级和出釜《。时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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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设计单位应按现行规!范、:标准:及本规定附录一【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明确:抗震构造措施—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使用?与,砌块性能相匹配的专!用砌筑砂浆和—专用抹面《。砂浆进场时应—核查:其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
》 第五条》 :砌块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等分别堆放】整齐监理、施工单】位应在?进,。场验收记录中明确进!场数量、规格—、强度等级、—出釜日期等砌块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放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6m并!应有:防潮、防雨措施【
第六】条 ?进场:。使用的砌《块、专用《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和热镀锌电】焊网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数量、方法和技术】指标见附录二—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砌!块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下依据设计文件、有!关规范、标》准和:本规定附录三—。的要求?编制:砌筑和?。抹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细则
【 , : 施:。工单位应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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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砌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在结—构层内进行试砌筑】。和抹灰形成样板【墙样板墙《应,带有门?窗洞口
!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均应在抹》灰前和抹灰后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包括!影像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 第九条 砌!块砌体结构检验【。批,和砌块砌体抹—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应采用?附录四、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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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6日—起施行关于加强合】肥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合:建质:安监[2《009]33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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