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在【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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