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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 —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规?定):(,闽建[?201?2]11《号)要求我局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及“《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化规!则)     本!细化规则在》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针对漳州市【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在城市绿地】、间距控制、—。建筑退让、停车标准!、竣:工核实等方面—对技术规定》做了补充和》完善并提《高了部分规划建【设标准?本细化规则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是我市》城乡规划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 ?  :   ?本细化规则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各使:用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以便修【订时:参,考     【联系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137号 邮编】363005— 漳规[2012!]44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在漳》从,事规划、测》。绘、:。建筑设计《及房地产开发等【相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2012]11】号)要求我局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及“》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化规则)《并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规划建设局!可根据?细化: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细化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管理按?原规定执《行各单位在》试,行细化规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特别是试行细化【规则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市规划局《总,工办:联系 《    联系—电话059》6,-2638》879传真 05】9,6-2638—827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统一技术审查标】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和“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以及我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补充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实施细化!。规,则的适?。用范围为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详附图?一)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化规则(以下简】称细化规则)— 第三条 城市】绿地    【 1、?中心城?区,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不,应小于35%旧区】。不宜小?于30%新》建2公顷高层居住小!区绿:。地率:应大于40》%     【2、为改善城市空中!鸟瞰效?果丰富?建筑第五《立面鼓励《屋顶绿化距地面【。6米以内《的屋顶绿化可—按表一折算绿—地面积距地》。面6米以上的—任何绿化不可—折算绿地面》积 ?漳州市屋顶绿化折合!绿地面?积比率 表一 【   【  4、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有30%的面积覆土!深度大于1.5米用!于种植?乔木 ?     》5、城市用地内原有!的树:木尽可能保留利用】胸,。径在25《cm以上的大—树宜予以原》地保留;《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明确保【护范围并执行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 】 第四条《 景观绿地 —。     》1、:道路、港道两侧【绿地宽度《控制应符合表二【要求 道路、港】道,两侧绿?地宽度?控,制,要,求, ,表二 】    《2、现状《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及港道两侧!考,虑,。到已无绿带绿—。。线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     》3、在城市主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米—的绿化景观控—制区;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不得种【植高于最外侧机【动车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1!.0:米的:树木 《 ,   4、》道路边绿化带内不】应设置停车泊—位,停车确?有困难地《块绿化带《内停车面积不得超】过绿化带《总面积的10—% 第五条—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1、除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区的传】统,街道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2、分?车绿带宽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城 市主干路!中央:分车绿带不宜小于2!.0米;快速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米》 第六条 挡土墙!或护坡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满!足,日照、消防要求其】。最小间距按以下【控制   —  :1、高度《大于:2米小于6米—的挡土墙和护坡其】上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其下】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   —  2、《高度大于等于6米】的挡土墙和护坡其上!、下: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且必须满足》地,质灾害评估要—求 第七条 为】保障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日》照影响分《析应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审,批管理日照影响分】析报告详见漳—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导则 《。 第八条《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内—住宅建筑的日照控】制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经专—家评议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核?定 第《九条 ?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的距!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但退:让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1】、相邻地块为已【批已建用地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必须满足相【邻建筑间距及日照要!求且不得小》于表三所示的建筑】物高度倍数控—。制和最小退让距离】要求   】。  2、相邻—。地块为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表【三后退距离》的规:。定外同时须》符合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 , ,  : 3、相邻地—块为公共绿地或【山地公园《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按表!六中其它非居住建】筑的最小退让—距离:控制 建筑后【退建设用《地红线最《小距离控制》指标 表三 ! 注?。① 括号内》为主要朝向为东西向!的退让距离 !    ②》 ,建筑长?宽比大?于1.2时较长一】。面为建?筑主要朝向 —    — ③ 低层》住宅为1-3层【住,宅;多层住宅为4-!6层住宅;中—高层住宅为7—-9层住《宅;高层住宅为大】于等于10》层,的住宅   【  4、工》业(园?)区内?部地块?的工业、仓储—建筑退让距离—为6米且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工业、仓储】。与其它地块》相邻时必须》按相:邻地块性质》。控制:建筑退让《距离 第》十条 相《邻建设项目尚—未审批?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不得小于建》筑自身所产生的【最大控制间距的一】半且不得小》于表三所《示的最小《退让距离《要求: 第?十一:条 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城市空—域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区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以及建《筑间:距、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的体:量,和高:度不得超出9米;】建,设,控制地带应对建筑】高度与体量进行【适当控制建筑—高度必须《满足紫线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十:二条: 住宅建筑中阳【台、入?。户花园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套内】使用面积《的15%超过—套,内使用面积15%部!分按超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跃层阳!台、错层《阳台等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不,大于1.8米—时(阳台开口方向起!算)凹阳台、半【凹半凸?阳台及临主干道一侧!的封:闭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当进深超过1.8米!时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 第十?三条 为了增—加城市开敞》空间公建项目后【退,城市主?干,道红线?不小于?20米次《。干道:红,线不小于15米【如临街?留有城市绿带—。应退:城市:绿带最?。小,距,离为10米;后【退道路空间宜对地面!铺装、花池》小品、城市设施(座!椅、树池、垃圾桶等!),、人行道《等进:行整体景观设计形】成,。开放性、人性化【的城市?。空间 《   ? 对于新建的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大型商场《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留!出广场面《积的5%《~1:。5%:做为临时停》车和回车场地 】第十四条 24【米以下(含》24米?),住宅:建筑屋顶应采用坡屋!顶,形式:。。。;24米以上50米!以下住宅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公共建!筑的屋顶《应作适当处理丰富】建筑特色《提高建筑品质;【公共:建筑的主体或裙房】高度小于24米的如!为平屋?顶的应做屋顶绿化绿!化占屋顶层》露天部分的面—积不少于5》0%     】高层建?筑屋顶形式应在风貌!。协调的基础》上作适当造型处【理电:梯房、设备房—、楼梯间等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美《化或遮?挡处理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 第十五—条 道路两侧建筑建!设,。要求 《    1、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含《30米)以》上的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的底层不得!开设小开间店面【; :    《 2、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以下:的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的底层《可,以开设?小开间店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另有规定除!外),其《建,筑,底层宜设计》为骑:。楼形:式骑楼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骑?楼净宽不得》小于3.《。6米净高《不得小?于3.6米   !     》。 2)骑楼地面应与!人行道地面相—平,齐无人行《道的应高出道路【边界处10~2【。0厘米且表面—铺装平?整不得设置》任何台阶《或障碍?。物       !  3)《骑楼同?时作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的应充分【预留市政管道—的敷设空间   !  3、临》主干道?两侧新建住宅建筑外!立面:应进行公建化立面】设计且阳《台应做成封》闭式城市设计—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六条 建筑宽度及!高度控制 》     1、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超,过6:0米如建筑高度【≥,60米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超过45米 !     2【、滨水、临》景观山体、》紧临:城市主干道》或城市重《要开敞空间》以及根据城市设【计及景观需要控制】的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45米—;点式住宅》不得联拼《    【 ,3、滨水《地段各建筑主体部分!最大:连续面宽投影长【度的总?和与地?块临水面水平投影】长度的?比值不应超过—50%(附图二)】   《  4、临城市【开敞:。空间和主要道路【的建设项目应—。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轮廓【线与纵深的空间层次!最高建筑《。(H1)与建设【用,地内次高建》筑,。(H2)的高差【。与,最高建筑的》比值(?H1:-,。H2/H1)不宜小!于15~2》5% 第十七条】 停:车标准    】 1、用地规模【。达到2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其机动车停车!至少达到《户均一车位的标【。准,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及公租》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 2、商业建筑机】动车停车应按—业态进行《分类:。控制:并符:合表:四,的规定? 商业《建筑:。机动车停车》。。标准 表四 【 , : ,    3、非机】动车:不得设于《。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及地上【二层(含二层)【。以上 第十八条 !新建重要或者大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大规模《的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应与区域《交通条件相》协调建设项目的【规模(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时应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    1、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选】址阶段或出具—规划:条件前?   《  :    1》),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 《。      —  2)《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 — ,  :     》3)重要的交—通类项目; —。   ?    《。  4)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或出具规划!条件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它建【设项目   【  :2、: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  :    《 1)住宅类项目】大于5万平方—米;      !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大【。于3万平方米; 】     》    3)商【业服务业设》。施类项目大》于2万平方米;【  ?       4】。),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十九条? 当相邻建设—项目开?。发,建成时间接近出【入口相近或者共用时!可,对多个相《邻建:设项目合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二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对道路断《面形式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雨水综!合管理应采用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内涝!。灾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其中源头削减应采用!雨水渗透《、调蓄、《提高地面渗透率、降!低径流系数等措施】(包括透水地面【、下:凹式绿地《以及树池、生态水】池、调蓄《池等方式《)从:源头降低雨水径【流产生量延缓出【流时间(《屋面绿化《、屋面雨水》就地综合利用—)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滨水岸】。线规划中为了加【强岸线的亲》水性可结《合水位变化和岸线】的高层设置梯级【平台梯级平台的设】置要考虑《常水:位线、?高水位线等不—同水位高程的—台级允许水体—有缓慢坡降变化【提倡规划岸线应尽】量尊重?现状减少平行式【、机械式岸线形成】有机自由变化的岸】线形式在确定岸【线使用性质时—应尽可能多地划定生!态,性岸:线, , 第:二十三条《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基站天?面及室内分布系【统应由多《家营运?商,共建共享机房建筑】。。。面积不宜超过60平!方米独立建设的基】站,、机房应《与周围景观协调【;与其它建筑合建】的基站、机》。房应与建筑物风格】。及立面协调一致【 第二十四条【 城市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明— 确地下《空间资源保护、【控制和开发利用【及管理的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消防、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并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规模—应满足地《面交通、《公用设施承载力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城—市,重点地段、同—。 一街区以及相邻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宜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控制新建相】邻,商,业、办公高层建【。筑地下室《应设置?连接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高度不】。应,小于2.8米先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预留?用地:红线:内的:地,下,。连通工程《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七条 《地下空间不应建设】住宅、敬老院、托】幼儿所、学》校、医院病房、【不利于人流疏散的大!型,公共设?施、污染环境和【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项目、地质—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宜在—地下空间建设等项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如!作,为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应计入【项目的?。容积率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测量单位!组织:实地竣工测量形成】实测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经认定的测!量单位?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施工的建设—。工程竣工实》测,数据确因施工合【理误差、测》。量精度误差造成【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数据【的允许值《按以下标《准执行?    》 ,1、建?设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误差范围按》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漳政《综[2010—]208号)文【的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     2—、建设?项目正?负零的高程》误差(绝对值)范围!≤,5cm? ,。     3、建筑!高度的允许》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 1)20米以【内(含20米—。),为0.?5%;   【      —2)20-100米!(含100米—),之间为 0.2【5%; 《  :。      — 3)1《0,0米以上为0.1】%; 《    《同时累进计算的【单栋:建筑的建筑高度允许!误差绝对《。值,不得超过0》.5米?   《  建?。筑高度增加在—允许幅?度范围内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建筑高度超高部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该建筑工程不!影响:。航空限高、不影响周!边现:状住宅?及文教卫类公—共建筑并达到日照标!准的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后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超航空!限高或影响》周边现状住宅及【文教卫类公共—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   《  4、建筑层【高,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允》许,。误差绝?对值范围住宅≤【。5,cm其他类建筑≤1!0c:m :     5、建筑!间距在符合消防、】日照等?规范、?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误差范围》≤30cm  】 ,  :6、建 筑》。。。退,让用地红线在符合】消,防、日照等规范、规!定,。要求前提《下允许误差范围为】≤20cm —    《。 ,7、停车位》的设置位置和数【量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一致时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及规范、政策的!要求且不涉及利害关!系人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如因消防、人!防等部门的强—制,要求需进《行局部变更修—改造成?停车位数《量和位置变化—建设单位应提交消】防、人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 第三十《一条 本细化—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制定】。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细化规则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凡,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不符的漳!。州,市其他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标,准规范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执行 【 附图一《漳州市中心城区范围! 附图二!投影长度《总和与滨水面水平投!影长度的《比值示意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