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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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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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规【定)(闽建》。[201《2,]11号《)要求我局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及“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化规则)
【 本细化【规则在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针对漳—州市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在?城市绿地、间距控】制、建筑退》让、停车《标准、竣《。。工核实等方面对技】术规定做了补—充和完?善并提高了部—。分规划建设》标准本?细化:规则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是我市》城乡:规划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
》 本细化规则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各使用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办以便!修订时参考
【 联系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13:7号: 邮编?363005
漳!规[:2012]44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在漳】从事规?。划、测绘《、建筑?设计及房地产—开发:等相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2012》]11号)要—求我:局结:合“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及“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化规则—),并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规划建设局可【根据细化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细化: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管理【按原规定执行各单】位在试行《细化规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特别是试》。行细:化规则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市规!划局总?工办联系
! ,联系电?话0596》-2638879】传真 0596【-26?38827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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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统一技《术审:查标: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城市定位和“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以及我》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补充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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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实施细化【规则的适用范围【为漳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详附图一)【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化,规则(?以下简称《细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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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城》市绿地?
:。。 1、中心】城区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新【区不应小《于3:5%旧区不宜小于3!0%新建2公顷【。高层居住小区—绿地率应大》于40%
— 2》、为改?善城市空中鸟瞰【效果丰富《建筑第五立面鼓励屋!。顶绿化距地》面6米?以内的屋《顶绿:化可:按表一折算绿地面积!距地面6米以上的】任何绿化不可折【算绿地面积
漳】州市屋顶绿化折合】绿地面积比率 表一!
— 《。4、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有30%的】面积覆土深度大于】1.:5米用于种》植乔木
【 5、《。城市用地内原—有的树木尽可能保留!利用胸径在25cm!以上的大《。树宜予以原》地保留;经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明确保护范围【并执行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景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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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道路、港道】两侧绿地宽度—控制应?。符合表二要求
】道路、港《道两:侧绿地宽度》控,制要求 表二
】
《 2、现状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及?港道两侧考虑到已】无绿:带绿:线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在城市主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米的绿化景观【控制区;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不得】种植高于最》外侧机动车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1.0米的树木
! 4、道【路边绿化《带内不应设置停【。车泊位停车确有困】难地块?绿化带内停车面【积不得超过》绿化带总面积的【10%
》第五条?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1、除《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区的?传统街道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2!、分车绿带宽—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城】 市主干《路中央分《车绿带不《宜小于2.0—米;快速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米
第《六条 挡土墙或【护坡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满足日照、消—防要求其最小间【距按:以下控制
【 1、》高度:大于2米小》于6米?的挡土墙和护坡其上!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其下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
】
2、高度!大于等于6米的【挡土:墙,。和护坡其上、下缘与!同水平?面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且必须满足地质灾】害评估要求》
第七《。。条 为保《障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日照?影,响分析应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审批管理日!照影响分析》报告详?见漳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导则
《第八条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内住—宅建筑?的日照控制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经专家评议后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核】定
第九条 【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的距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但退让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 1、《相邻地块为已批【已建用地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必须满足相邻!建筑间距及》。日照要求且不得小】于表三所示的建筑】物高度倍数控制和】最小退?让距:离要求
】 2、相邻地】。块为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表【三后退距离的规定外!同时须符合》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 3、相邻地块【为公共绿地》或,山地公园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按表—六中其它非》居住建筑的》最小退让距离控【制,
建?。筑后退建设用地红】线最小距《离控制指标 表【三
》。
注① 》括号内?为主要朝向为东西】向的退?。让距离
! , ② 建筑长宽比大!于1.2时较长一】面为建筑主要朝向
!
《 ③ 》低层住宅为1-3层!住宅;多层》住宅为4-6层住宅!;中:高层住宅为7-【。。9层住宅;高层住宅!为大:于等:于10层的住宅
】
《 4、?工,业(园)区内部【。地块:。的工业?、仓:。储建筑退让距—离为6米《且,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工业、仓储与【其它地块相邻—时必须按相邻地块性!质控制建筑》退让距离
第十条! 相邻建设项目【尚,未审批时拟建项目的!建筑退让距离不【得小于建筑》自身所产《生的最大控制间【。距的一?半且不得小于表【三所示的最》小退让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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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城市空域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区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以及建筑】间距、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新建建《筑的体量和高度不得!超出9米;建—设控:。制地带?应对建?筑高度?与,体量进行适》当控制建《筑高度必须满足紫线!。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十【二,条 住宅建》筑中:阳台、入户》花园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套内使用面】积的15%超过【。套内:使用面积15%部分!按超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跃层】。阳台、?错层阳台等》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不大于1—.8米?时(阳台开口方向起!算)凹阳台》、半凹半凸阳台【。及临主干道》一侧的封闭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当》。进,深超过1.8米时】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十三条! 为了增加城市开】敞空间公建项目【后退城市主干道红线!不,小,于20米次干道红线!不,小于15米如临街留!有城市绿《带,应,退,城市绿带最小距离为!10:米;后?退道:路空间宜《对,地面铺装、花—池小:品、城市《设施(座椅、树池】、垃圾桶《等)、人《。。行道等进行》整体:景观设?计形成?开放性、人性化的】城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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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建的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大型商场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留出【广场面积的5%~1!5%做为《。临时:停,车和回车《场地
第十四条 !24:米以下(含》。。24米)《住宅建筑屋顶应采】用坡屋顶形式—;,24:米以上50》米以下住《宅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公:共建筑?。的屋顶应作适—当处理?丰富建筑特色提【高建筑品质;—公共:建筑的主体或裙房高!度,小于:24米的如》为平屋顶《的应做屋顶绿化绿】化占屋顶层露天【部分的?面积不少于5—0,%
—。 ,。高层建筑屋顶—形,式应在风貌协—调的基础《上作适当造型处理电!梯房、设备》房、楼梯间》等屋顶建构筑—物应进行美》化或遮挡处理—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
:第十五条 道—路,两侧建筑《。建,设要求
— : ,1、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含30米)》以,上的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的底层不得开设!。小开间?店,面;
— 2、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以下!的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的底层可—以开设?小开间店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另有规定除外),!其建筑底层宜设计为!骑楼形式骑楼—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骑!楼净宽不得小于3.!6米净高不得小【于3.6米
! ? : 2)骑楼地面【。应与人?行道地面相平齐无】人行道?的应高出道路—边界处10~—。。20厘米且表面铺装!平,整不得设《置,任何台?阶或障碍物》
》 3)【骑楼:同时作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的应充》分预留?市政管道的敷设空间!
—。3、临主《干道两侧新建住【宅建筑外《立,面应进行公建化立】。面设计且阳台—应做成封闭式城【市,。设计:另有规定除》外
:
第十六条 建筑宽!度及高?度控制
!1、高层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超过6!0,米如建筑高度≥【60米?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超过45米
!。
, —2、滨水《、,临景观?山体:、紧临城市主干道或!城市重要开》敞空间以及根据城市!。。设计及景观需要【控制的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45米!;点式住宅》。不得:联拼
! ,3、滨水地段各建筑!主体部分最大连续面!宽,投影:长度的总和与地块临!水,面水平投影长度的比!值不应?超过50%(附【图二)
【 4、临城—市开敞空间和主要道!路的建?设项目应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轮廓线与纵深的!空间层次最高建【筑(H1《)与建?设用地内次高—建,筑(H2)的高差与!最高建筑的比值(H!1-H2/》H1)不宜小于15!~,。。25%
》第十七条 停车标】准
1】、用地规模达到【2,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其机:动车:停车至少达到户均一!车位的标准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及公租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 2?。、商业建筑机动【车停:车应:按业态进《行分类控制并符【。合表四的规定
【
商业建筑机—动车停车标准 表】四
:。
!3、非机动车不得设!于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及地上【。二层(含二层)以】上
第十八条【 新建重要或者大】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大规模】的住宅建设项目的】规划应与区域交【通条件相《协,调建设项目的—规模(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时—应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选址阶《。段或:出具规划条件前
】
】 1)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
! 《2):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
! 3)—重要的交《。通类:。项目;
》 — 4?。)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或出具】规划条?件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它建设项】目
》 2、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 : 1)住宅类项!目大于5万平方米;!
!。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大于3万平方—米;
! : 3)商《业服务业设施—类项目大于2—。。。万平方米;
】 : 4)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它建设项目
—
第十九条 当相】邻建设项《目,。开发建成时间接【近出入口《相近或者共用时可对!多个相邻建设项目合!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二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对道路断面形【式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雨?水综合管理应采用】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内涝灾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其中:源头削减应采—用雨水渗透、调蓄、!提高地面渗透—。。率、降?低径:流系数等措施(【包括透水地面、下】凹式绿地以及树池、!生,态水池、调蓄池【等方式)从源头降低!雨水径?流产生量延》缓出流时《间(屋面绿化、屋】。面雨水就地综合【利用)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滨】水,。岸线规?划中为了加强岸线的!亲水性可结合水位变!化,和岸线的高层设置梯!级平台?梯级平台的设置【要考:虑常水位线、—高水位线《。。。等不同水位》高程的台级允许【水体有缓《慢坡降变化提倡【规划岸线《应尽量尊重》。现状减少平行—式、机械式岸线形】成有机?。。自由变化的》岸线形?式在确定岸》。线使用?性,质时应尽《可能多地划》定生态性岸线
】第二:十,三,条 :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基站—天面及室内》分布:系统应由多家营运】商共建?共享机房《建筑面积不宜超过6!0,平方米独立》建设的基站、机房应!与周:围景:观,协调;?与其它建筑》合建的基站、—机房应与建筑物风】。格及立?。面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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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应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明 确地下空间资】源,保护、控《制和开发《利用及管理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应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消防、人民】防空:、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设》施并:划定综合《管,沟,等,公共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间控》制范围?并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规模应满足地面交通!、公用设施》承载力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城市重点》地,段、同 一街区以及!相邻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宜】。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控制新建相邻】商业、办公高层建】筑地下室应设—置连接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高度不!应小于2.8—。米先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预留用】地红线内的地下【连通工程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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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地下空间不—应建设住宅、敬老】院、托幼儿》所,、学校?、医院?。。病房、?。不利于人流疏散的】大型:公共设?施、污染环》境和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项目、地质】条件不允许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宜在地下》空间建设等项—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如作为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应计入项目】的容积率《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测量单位组—织实:地竣:工,测量形成实》测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报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经》认,定,的测量单位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主》。要依据
《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施工的建设】工程竣工《实测数?据确因施工合理误差!、测量精度误差【造成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数据的允许!值按以下标准—执行
【 1、建设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误差范围按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漳【政综[?。2010]》2,08号?)文的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
, 2、】建设项目《正负零的高程误差】(绝对值)范围≤5!cm
?
, ? 3:、建筑高度的允【许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1)2?。0,米,以内(含20米【)为0.5%—;
《 : 2)【20-100米(含!100米)之间【为, 0.?25:%;
! ?3)100米以上】为0.1%;
【
? 同时累》进计算的单栋建【筑的建筑高度允许】误差绝对值》不,得超过0.5米
!。。 建筑高度】增加:在允:许幅度范围》内,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建筑】高度:超高部分《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该建筑工》程,不影响?航空限高《、不:影响周边现状住宅及!文教卫类《公共建筑并达—到日照标准的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后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超航【空限高或《影响周边现》状住宅及文教卫类公!共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
》 4、《建筑层高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允许?误差绝对值范—围住宅≤5cm其】。他类建?。筑≤10c》m,
5【、,建筑间距在符合【消防、日照等规【。范、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误差范围≤30c】m,
,
: : 6、建《 筑退让用地红【线在符合《消防、日照》等规范、规定要【求前提下允许—误差范?围为≤20》cm
— 7、停车位的设!置位置和数量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不一致时在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及规范、!政策的要《求,且不涉及利害关系】人可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如因消防、人【防等部?门的:强制要求《需进行局部变—更修改造成停车位数!量和位?置变化建设单—位应提交消防—、人: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第三十一条 本!细化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制定《本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细化—规则由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凡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不符的漳州市】其他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标准规范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本细化规则执!行
附图一—。漳州市?中,心,城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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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投影长度总和!与滨:水面水?平投影长度》的比:值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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