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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03]5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
,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暂行办》法(闽建法》[2:00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实际状—。况经与省计委研【。究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 【 称《 : ? 【 人工预算单】价
《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 25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 —43元/工日
【
其他工程用—工 ! 《 30元《/工日
【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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