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2011年 建标库
, :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 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    —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 ,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