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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