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 ? 第四条 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 ,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  ?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 ,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   — 《第五条 下列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及分级审查原则分别!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 ?   一、—大型房屋建筑—建设项目 【    — (一《)单体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级中小》型公:共建筑以及》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 》 《  : : (二)建筑【层数2?0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 !   (三)!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 ?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及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二、大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 (一)【给水:工程: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净水厂、2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泵—站,、管径1《600?毫米及以上管—道的管网《工程; 》    — (《二):排水工?程,8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泵站、管径150】0毫米?及以上管《道的管?网工程; !   《 , ,(三)燃《气工程1000【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的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含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各级压力】。管网系统的整体项】目)、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人工气源厂、40】0,0瓶/日灌装能力及!以上的城市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燃气汽—车加:气站; 《    ! (:四)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及:交通设施; ! ,   》。 (五)桥梁工程】单跨:40:。米及以?上、总长10—0米及以上》的桥梁; !  : ? (六?),城市隧道工程(不分!规模);《 : ?。 ,  》(七)公共交通工】。程快速公交系统(】。BR:T)、电《。气系统、公共—交通专?用道、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交场站、公交!枢纽:;  【  (八)轨!。道交通工程(不分】规模); 【    】(九)环境卫生工程!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日《处理500吨—及以上的卫生填埋】场、日处理》300吨及以—上的堆(制)肥工程!、日处?理400《吨及以上的转运站、!危险:废弃物处理、日【处理5吨及以—上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工程 !   三、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中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分别向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 — 第六条 负责【受理: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类!别、规模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职责《按,以下规定划分执行 !   (一】。)凡列?。入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  国务院各部委】批准、核准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法律法规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二)《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超?限高:层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安全、技《术性审查 】  :   — ,   成都市辖行】政区域的上》述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和部分技术复杂【、单体建《筑体量巨大的房屋】建筑外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成】都市组?织审查 《  》 (:三)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中属于—第(一)项规定情形!外,的,其他:大型房屋建筑、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使?用财政部及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的城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   对技术复杂】或者:使用专有技术特定】专,利技术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市:。(州)组织专—家审查不便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四)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政府出资中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同级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四条(一)项类别!。的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除桥梁《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不超概—预算的前提下可不】再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的建筑【规模及范围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会同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道路、桥梁、园!林、:岩土:、造价等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 — ?    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 》 :   属》于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房地产开!发小区?。及大型房屋》建,筑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 】  属于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市!政道路、城市管理、!给排水、燃气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 !。 ?  参与审查的【。。部门及专家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专业【确定 【   《 :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     】。。   四川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   (二)依!法提供相关行政【批件: : ,    —      1、!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表【)(需提供2—份其中1份提供评审!。会,使用1份《存档下同《) —     】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材料、规划建筑】。红线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 : ,   ? ?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  ?    【   ?4、建设项目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须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人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涉及消《防(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水务、—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内容》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备案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突破《扩大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的上述!。有关批准或备案文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提供 】  (三《。),依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    【  1、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份);【  —。     】  :2、法律规》定,属特殊设《防类(?甲类)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2?份); 【。   ?  》    《3、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需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2份); 【。   》 :  ?    4、应当进!行,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工程需提】交抗震专项论证【意,见(2?份); 【      !   ?5、:。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设计说明书》、,概算书?等,)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选用A3或【A2图纸装订成【册(初步设计文【件2:份或以上特殊工【程项目另定) !    — 《 第九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类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标准》和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其中】。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 ?  : —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并组织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成有?专家签名的专家【组书面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确】。认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正式的【书面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 ,    《 :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 【   (一】)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根据项目】类别:确定会?同审查部门及专家并!与建设单《位确定审查日—期 》 ,  (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省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内抽取专家】若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专业—需要的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邀】请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  【 ,      —专家组由有关各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按?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涉:。及的专业《要求确?定(大型《建设项目《7名及以上)专家组!遵守审查回避制【度并兼顾就近原【则   (!。。。三)召?开审查会7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各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和建设单《位的初步设计文件】送至参加评》审会单?位和专家《组专家组按本办法】规定依法《、依标准《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明》确初步?。设计审查结》论审:查通过、修改后审查!通过:、重新编制提交审】查 ?  《 (四?)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参加审查—单位、专《家组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初步设计审查】归档资料汇》总送交组织审查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内容主【要包括 】        1!、建设单位的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用!章); 】   《      【2、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技术文!件; 《。    ! ,    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原件(参加审查的相!关部门、专家—及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的:签名);《    !    》  4、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汇—总意见(《原件:) ? ?   ?  《     》。(1)参加》审查:部门、单位书面【。审查意?见; 《    !      (【2)各专《业专家?。审查意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 【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归档资料 —。    】 第十二条!。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一)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总建筑《面积:规模、总投资概算、!城乡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决定书》中规定?的土地用途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的《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并符合要求 !   (二—)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总?建筑面积规模—城乡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规定的土地用【途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的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并?符合要求《 ?    】     》 ,。。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建设项目不审查投】资概预算《。、投资建设标准【主要对?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性审查 》   —(三)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已审批!、许可文《件,的具体要求》  — (四)重点审【查初步设计中—。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示范)的落实情】况;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建设领》域各专业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 ?  ?  《 ,     属—于重点设《防类的学校》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宾?馆、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地震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科学实验—建筑等特殊设防【类建筑应《重点审查《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提高一度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 (五)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是!否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六)设计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属《于国家鼓励》、支持、推广—。应用的范围》该项目类别、规模是!。否已应用的范例;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审【查初:步设计中工艺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 【   (七)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分析是—否安全、《可靠  】 (八)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现行工程造价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   ? 《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复!函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查意见中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规范》、相关技术标准的存!。在不合理审》查意见的设计单【位应当书《面提出不予采—纳意见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据和!理由 —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对:施,工图是否《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审查   ! 第!十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整改】   (】一)设计依》据明显错误》及设计依据的标准】规范失效、不正【确或不充分的; 】 《  (二)不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有重《要漏项、缺项—的; 》   (三)【不,。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采】用落后、淘汰技术】、,设备:或材料等不符合现】行技术?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的; 【   (四)—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存在严重超概】算、预算等不—合,。理,问题的; !。  (五《)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 】 ,    —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依法、!依标准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其中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规模、投资来!源构成、建设规【模、城乡规划—许可等主《要内容的修改分别经!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审查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申请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 ,   —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对应报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而—未报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进入施工图!审查:程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别、规模和范围】应当查?验依照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凡未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应当暂】停受理施工》许可申?请,。要求并告知其整改】、补正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未申报进行—或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委托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要求并告!知,建设:单位:。须先依?法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规定接—受委托的依法—记入不良诚信—记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 , ?第十八条 》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要求建—设单位?将下列文件进行【。归档列入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 (一)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项”规定的归档资!料 :    】 —第十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应【当从:长期从事并精通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的专家中选【任并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 《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或调整入《库专家 《  》 , 【。。 第二十条 涉密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及参加审查的!部门、专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设计审查—中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收回依法保—存 》   ? 第!二十一条《 单位及个》人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相关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