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建筑高度与—景观
《
5《.1 同《。一地块或同一项目建!筑群的控《制,高度应通过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进行视》线分析和景观设计】后确定高度控—制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 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其同高】度、同体《量的建筑连续—布,置一般?不,应超过规《划总幢数的50%且!不同高度建筑的【高差:。不应小于6m;地】块或建筑群规模【较大时其同高度、同!体量的建筑》连续布置《不应超过5幢
! (二》), 建筑高《度大于60m其【同高度、同体—量的建筑连续布【置一般不应超—过规划?总幢数的50%且不!同高度建筑的高差】不应小于15—m;:地块或建《筑群规模较大时其同!高度、同《体量的?建筑连续布置—不应超过3幢
【
5.!2 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满足有关《规定外、其》控制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 ,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二) 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宜按下》式控制
》A,≤,L(W+S)—
式中— 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即4?5°)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
, 《。 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长度
》。
? 》W道路红线宽度
! 》 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
: ? , 建筑物》临两条以上道—路,的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 ,。 5.3 建筑【物的面?宽,应当由详细》规划确?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80m!
: (二—) 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100m—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70m
!(,三):。 建:筑高度大《。于100《m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超过6!0m应当通过—专,门的城市设计进【。行视线分析和景观设!计后确定
】。
5.4【 在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保【护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 ,。
5.5 !在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建设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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