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种植设计
7.1 植物配置
Ⅰ 一般规定
7.1.2 某些品种的植物搭配在一起易产生不利于生长的影响。如:海棠和柏树近距离栽植易得锈病。
7.1.3 植物配置应考虑植物特点和观赏特性,充分发挥植物造景与塑造空间的特性。根据人眼的视觉特性,为了获得较清晰的景物形象和相对完整的静态构图,应尽量使视角与视距处于最佳位置。景物到视点的距离(D)与景物高度(H)之比D/H=2,视角为26°~30°时,则可以整体地看到景物,被认为是观景的最佳视角,维持这种视角的视距称为最佳视距。
7.1.6 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参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2014条文说明表11。
7.1.7 植物与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采用《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录二的数据。
7.1.8 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采用《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录三的数据。
7.1.9 对于自身繁衍能力很强的植物必须设置隔根挡墙,避免植物无限制的生长对景观、生态环境、通行使用以及游人安全等造成影响。
Ⅱ 游人集中场所
7.1.13 2.2m的值是根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 (1)》提供的人体尺度的平均高度加臂长。
7.1.14 乔木选用高大荫浓的树种,目的是为成人及儿童的户外活动提供庇荫、凉爽的环境,同时减少儿童攀爬机会并加强绿化效果。
灌木要求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树种,主要是考虑儿童的活动对于灌木的生长有破坏性,萌发力弱、蔓生或匍匐型、矮小的种类在儿童游戏场内,如不加保护措施,难以正常生长;矮型灌木向外侧生长的枝条大都在儿童身高范围内,儿童在互相追赶、奔跑嬉戏时,易造成枝折人伤。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灌木,生存能力强,枝条分布多在儿童身高以上,儿童与树互不妨碍,场地又能得到良好的庇荫。
某些分枝低的乔木,能引诱儿童打悠、攀爬,既容易造成人身跌伤事故,又易使树木损坏,不建议使用在儿童活动场。
7.1.16 游人集中区视线开阔有利于安全。
7.1.17 本条规定了三点内容,其中:
1 从交通安全和树木的生长特性、养护管理考虑,依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中第4.2.2条,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3 依据《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中、大型车的总高为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中第4.3.3条规定: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应有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交叉路口如需设环岛,应满足《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第4.6.6条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第5.1.1条和第5.1.2条关于中心交通岛绿地设计的相关规定。
7.1.18 停车场庇荫乔木枝下净空高度标准,依据《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表一“停车场(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系数”的“总高”一栏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第5.3.2条的相关规定。自行车停车场枝下净空大于2.2m的规定,系根据人体尺度的平均高度加臂长求得。
保证树木基本生长所需土壤和保护树木不被车碰撞、碾压,保护设施一般选用栅栏杆或地面上设路缘石(高道牙)或设置种植(池)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规定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及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另外,依据树木土球移栽施工相关技术要求,即土球直径为有主干乔木胸径的8倍~10倍。以胸径12cm植物为参照依据,土球直径约1.0m~1.2m,并结合道牙施工技术预留0.1m距离,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
Ⅲ 滨水植物区
7.1.19 由于进出水口处水流速度、流量比较大,对土壤、挡墙、植物都具有比较大的冲刷力,不利于水生植物的生长;反之,植物的生长、泥土等的冲刷对进出水口设施也会造成一定的破坏。
7.1.20 种植土的厚度、种植土表层距常水位的距离应结合植物种类确定,并与湖底的形状塑造结合,与近岸水深的安全要求结合,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