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有,关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