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有!关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