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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 !。 宁建监字—〔201《2〕15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规范其使】用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站制定—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材料(以—下简称?。材料)的质》量管理规范》其使:用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宁建!质字:〔2011〕142!0号)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材料登记是指】进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在申报后—经,抽查:、抽检符合要求予】。以登记并公布的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中使用材》料的行?。为除: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法规、—文,件外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实行登记的材—料(详?见附件一)应在完】成登记工作》后使用?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材?料登记工作 第】。五条 材料登记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企业申《报    — 材料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至市质监】站领取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及?申报登记的材料【产品信?息     完成!信息录入《后申:报,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市质》监站办理《申,报手续     !  :。。  1、《。。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材料申报登记表(!见附件二《。); 《     》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见】附件:三);     !    3、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进口产品需有报【。关证明; —  :   ?   ?。。4、申报登记年【度内: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    《 ,  :5、:属于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      — 6、材《料,产品委托代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法】人授权?代理证明;   !     》 7、材料采用的技!术标准?;,新型材料还应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认证文件且!其采用的企业标【准需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    材料生产】企,业为本市企》。业,的由企业《直接申报登记—材料生?产企业为外》地企业的可委—托在宁分支》机构办理;在宁【未设:分支机?构的可委托在—宁授权代理商办理】(同一生《产企业在宁》授权代理商》不应超过3》家)     】市质:监站对申《报资料第九》条 市质监站【定期汇总材料质【量监督?巡查、抽《查、抽检情》况以及监《理单位上《报的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情况对材料—。检测不合格》率较高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给予警?示相关信息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动态公布进】行抽查?符合要求的申报予以!通过: ,     (二)】。进场信息上报 】   ? 通过?申,报的:材料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应:检查材料在信用【。管理:。。系统中的登》记状态?。审查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对【进,场材料实物进行抽查!并将进场《材料信息《通过信用《。管理系统上》报  《   (三》)抽查抽检》  ?   质监站收【到,。材料:进场上报《信息后至工程—现场对相《关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和封样抽检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材料品种!抽检不少于》3个批次  【   (四)—登记公布  【 ,  通过企业申报后!的,材料经质量》监督人员《抽查和抽检合格质量!。状况稳定的》完,成登:记手续已登记的【材料信息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公布 《第六条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所【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得指定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第七条— 材料采购及使】用单位应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查看材料登记情!况对未完《成登:记的材料《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申报登记手续【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进?场材料台帐及—时收集、整理—所使用材料的相关】。资料并按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要求进行汇总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汇总—的相关资料填写审】查意见并签章 第!九,条 市质》监站定期汇总—材料质量监督—巡查、抽查、抽【检,。情况以及监理单位上!报的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情况对材【料检测不《合格率较高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给《予警示相关信息【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动态公》布 ?第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材料不予登【记已登记的取—。消登记取《消登记的材料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公布且半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登记 !。    《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     (二)!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工?程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 ?  :  (三)》因检测不合格率【较高连续《两次被警《示的;   !  (四)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   ? (五)被列为淘汰!或禁:止使:用产品的 —第十一条 》 申报单位在—单位基?本信息或材料—产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相】应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质监站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未登记》材料的需加强抽检】对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一)进场材料未!按规定登《记并已用于工—程的;?   】  (?二)已使用》材料抽检不合格的或!。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工程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 】 ,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所使用?材料的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的; 【 ,   ?  :(四)?。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汇总的资【料及时审查并签署意!见的或?未及时?上报材料进场—信息及检验结果的;!     (【五)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合》。格检测报告的—或检测?结果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20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