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