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
市规!。发〔2012〕13!16号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工作减《少雨水径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国家和我》市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执行
》
《 在我市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中—相关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及管理部【。门除:应,认真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技术要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要点进行审》查
】 特此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一):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均应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和设计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必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
】 (三?)新建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体【应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四】),设计单位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及措施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说《明,、,竖向设计及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措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 (五)》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时?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同时《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在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要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方—。。案进行审查规划监督!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验时应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核《验
》 (六)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规—划要求
《
》 :(一)新建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应先编制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再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用《。地面积小《于5公?顷的可直接》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
! 《(二)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内容包括
】
, :。 : : ?。 1.规划依据、】设计参数
— ? ? 《2.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 3.!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 【4.雨水控》制与利用要求的【。地面高程控制
】 》 《 5.雨水》控制利用量估—算与:投资估算《
— , 《 6.雨水》综,合利:用率
?
》 (?三):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 , 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算
【 《 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 (四)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 (五)【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要求新建小区要【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客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区域及?标高排出
— ? (六)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 《 1.防!止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
? 【 2.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
《 【3.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 》(,七):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收集量—和回用量、时间的变!化规律、卫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资料时可—按下:列次序选择》
— ? ?1.水面景观用【水
》 2!.绿化用水
【 》 《 3.路面、地面冲!洗用水
】 【4.:循环冷却《水补水?
,
》 》 5.冲洗汽车【用水
— 《 ,。 6.冲厕用水!
三、《设计:要,求
》 : (?一)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排放系统!、调蓄?排放系统之一或其组!合调蓄设施包括收】集回用蓄水》池、调蓄排》放,池以及入渗设施的储!存容积部分等
! (二【)设:有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应设外排】雨,水设施
— 》(三)屋面表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宜采《用沥青?或沥青?油毡:有条:件时可采用种植屋】面,
?。 《。 (:四):与,建筑相通《的下:沉区域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应按50年重现!期标准设置》
【 (五)公》共建筑周《边绿地与小区绿【。地,、广场绿《地应采用下凹绿地小!区内路面应高于绿地!5-10厘米当【路面设置立》道牙:时应采取将雨水引入!绿地的措施
! (六)小】区内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两侧的人》行步:道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
】 (》七)雨水储存—与调蓄设施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 , —。 , 1:.当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时应作为雨水】径流高峰流》。量调蓄设施》
? , 】2.当天然条件不】满,足时可建造人—工调蓄池人》工,调,蓄池:应设于?室外
?
】 3.调蓄【池的排空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能力
! 【 4.屋面雨水!收,集池设在室内时应防!止雨水进入室内
】
(八!)雨水入渗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 1.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应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卫生环境和—建筑物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为【耐水植?物
《 , — , 2.地下建筑顶面!覆土设有渗排—片材:或渗排水管》时,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可】作为透?水,层处理
】。 》 ,。 3.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的—。重现期2年》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渗!透时间不超过2【4小:时
《。 》 :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米
— (《九)雨水《。收集与回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雨水收集【应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
【
, , 》 2.屋面】及道路雨《水收集回用》前应设初期》雨水弃流装置
【
— 》3.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设置《净化设施净化—设施出水水质应满足!相应: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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