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规范森《林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森林旅游是指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森林探》奇、生态《文化等?特色旅游《活动
—第三条 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等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将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财政保》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森林《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森,林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森?林,旅游地居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旅游》。资源的?。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森【林旅游资源》档案为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第八【条, ,保护:和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整合全》省的森林旅游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研究各《区域林相《、景观、《。。文化的差异》。性充:分挖掘森林旅游的文!。化内涵使各》。区域旅游定位特【色各异旅游发展各】有侧重并《且按:照森林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设置森林旅游的规】模和容量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资源》状况组织编制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送批准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召开论证会、评审会!或者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报送批准的材【料应当包括听—取意见的情况
第!。十条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并与旅游、交通、】。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划、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与森林旅游相】关的:规划: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等林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所管辖林!区的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森林旅游规【。。划合理划定森林【旅游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 林区—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林区】森林旅游规划应当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七仙岭】、蓝洋、海口—火山口、新盈等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第十三!条 开发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编,制景区景点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和备:案 :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五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的森林旅游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
?第十六条 下列【区域不得进行森林旅!游开发?
?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 (—三)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的区域—;
》 : (?。四)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修建旅《游设:施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 , ?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对》申请在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区域?进行森林旅》游开发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
,第十七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保【。持森林旅游资源的】完整性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不,。得破坏森林自然景观!、林草植被、地形】地貌不得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不!得兴建破坏森林【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以及】。缆车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 《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破坏森林景观—、地形地貌以—及污染?环境的项目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确需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不得违反》规划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不得修!建商品房和其他影响!自,然景观?。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
第二十条 利用】公益林及其林地用】于,发展森林旅游的【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森林旅》。游活动对公益—林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建立覆—盖全景区《的森林火灾预—警监控系统设置【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旅游者的森林—防火宣传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 ,
《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禁!止升放?孔明灯禁《止吸烟以及其他【野外:用火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森林旅游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开办森林旅游!项目、建设森林旅游!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
】 :鼓励森林旅》游经营者《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倡:导旅游者采用绿色、!。环,保、低?碳方式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
第二十《四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相关污染物管—理建立?森林旅游污染预【警和防?治系统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厕所等设施 【
禁—止森林旅游经营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五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生态—。容量评估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最高人数限额—。实行旅游者流量【动态:控制当旅游者流量】临近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执行旅游】者流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便于森林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 鼓励开发森】林旅游高端产—品培育森林旅游精】品丰富森林旅游【文化内涵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化含量【高、特色风》情浓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
— 鼓励开发体现】热带雨林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有海南—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
第二十《七条 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森林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引】导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投资
第二十八条! 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应【当在:保持森林旅游资源】权属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其经《营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审批
《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资源的?所有者、使》用者:可以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森林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当地【居民:依托各?类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按?照规划发展与—森林旅游相关产业】
》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森林旅—游资源立足自身文化!特色建成民》族村寨、民俗文化】村等特色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林《区、林场等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林地使用权入股建设!和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在区位条《件良好、具有林【业特色的区域—可,以建设各《类林业观光园、【采摘园和特色文化】园涉及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给排水、供电【、,电信:、邮:政、道路、环卫、森!。林防火?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 : 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森林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森林旅《游设:施建设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将通?往森林旅游》区的道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公路规划、旅!游,公路规划形》成完善的森林旅【。游,道路系统
】 鼓励开设中心】。城市到?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性森林旅游咨询】服务设施在通往森】林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指】示标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森林旅游经营【者设置?特色鲜明《的多语种《。森林旅游标》识推广森林旅游电子!解说和电子》导游系统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森?林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交易和?。促销:活,动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森林旅游《活,动
【。鼓励利?用,各类会议、》科技:文化交流、博—览交易、民俗节【庆等活动进》行,森林旅游营》。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测绘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地?理信息?系统、现代信息技术!和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在森林】旅游领域的应—用提高森《林旅游?。的科:。技,含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体】育,部门应当支持森林】旅游文?化,品牌塑造、开发【新型森?。林旅游健康运动【项,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规划、开发、】管理、营销》、产品设《计和加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森【林旅:游经营者建立—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订和支【付等服务实现网上交!易促进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第三十!八条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其依法取得—的,森林旅?游,项目
《第三十九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分为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
?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 经批准建设的!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四十》条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采:石、挖砂、取—土、葬坟、开荒;】 ,
, , (二【)擅自围、》。改、填、堵、截自然!水系;
【 (三)采】伐天然?林;
》 , (四)【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 (《五)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保护设施!;
】 (六)《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 》 (七)刻划—、污损树木、岩石】;
《 :。 ?(八)?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古迹;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示【牌对旅游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主》要事项进《行警示
第—四十一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和事故多发》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台风、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条 旅游者在森】林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 (》二):尊重森林《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 : ,。 (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
— ? (四)遵守森【林旅游秩序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擅自开发建设森林!旅游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损—害森林资源及其【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五项至《第七: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在本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森】林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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