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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 :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规范森《林,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森林旅游是指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森林探奇、—生态:文化等?特色旅游活动 】 第三条 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等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将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财:。政保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森林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森林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森林旅》游地居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旅游资源《的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森林旅》游资源?档案为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第八:条 保护和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整合全—。省的森?林旅游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研究各区域【林相、景观、文化的!差异性充分挖—掘森:林旅:游的文化内涵—使各区域《旅游定位特色各异旅!游发展各有侧—重并且按《照森林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设置森林《旅游的规模和容量】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资源状》况组织编制》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送批准《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召开论证会、评】。审会或者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报送批准—的材料应当》包,括听取意《见的情况 第十】条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并《与,旅游、交通、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划、《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与森林?。旅游相关的规—。划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等林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所】。管辖林?区的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森林—旅游规划合理—划定:森林:。旅游:。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  :  林区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林?区森林旅游规—划应当?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七仙!岭、蓝洋、》海口火山口》、新盈等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第十三条 开发!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编制景区【景点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和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五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的森:林旅游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 】 第十六条 下列】区,域,不得进行森林—旅游开?发 《 ,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三)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的】区域;?    【 (四)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修建【旅游设施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   》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对申:请在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区》域进行森林旅游开发!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保持森》林旅游资源的完【整性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不得破坏森】。林自然景观》、,林草植被、》地,形地貌不《得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不得兴】。建破坏森林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以及缆车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破坏森林景观、【地形地貌以及污染】环境的项目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确需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不得:违反规划《。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不得?修建商品房和其【他影响自然景—观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 ,。利,用公益林《及其林地《用于发展森》林旅游的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森林旅游活动对!公益林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建—立覆盖全景》。区的森林火灾预警监!控系统?。设置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旅游者的森】。林防火宣《传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  】 ,。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禁止升放孔明灯禁】止吸:烟以:。及其:他野外?用火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森【林旅游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开办—。森林旅?。游项目、建设森【林,旅游: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 】     鼓励【森,。林,旅游经营者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倡导旅《游者采用绿》色,、,环保、低碳方式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 第:二十四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相关:污染物管理建立【森,林旅游污《染,预,警和防治系统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厕所等》设,施,     禁止】森,。。林旅游经营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五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生态容量【评估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最高人数限额实行!旅游者流量动态控制!当旅游者流量临近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执行旅《游者流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便于森林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 :    鼓励开发森!林旅游高端》产品培?。育森林?旅游精品丰富森【林旅游文化内涵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化含量》高、特色风》情浓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     —鼓励开发体现热带】雨林: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有海:南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第!二,十,七条 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森林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引导【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投资 第》二十八条 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应当在《保持森林旅游—资,源权属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其经营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审批    】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资源的所有者、使!用者可以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森,林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当地居民依托】各类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按照规划发】展与森林旅游相关】产,业   》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森林旅游《。资源立足自身文化】特色建成《民族村?寨、民?俗文化村等特—色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林区、林场】等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林地?。使用权入《股建:设和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在区—位条件?良好、具《有林业特色》的,区域可?以建:设各类林业》观光园、采摘—园,和特色文化园—。。涉及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给排》水、供电《。、电信?、邮政、《道,路、环卫、森林防】火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森林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森林旅游【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将通往!森林旅游《区的道?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公路规划、】旅,游,公路:规划形成完善的森林!旅游道路系统 】。    鼓》励开设中心城—市到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性森林旅》游,咨询服务设施在通】往森:林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指示标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森林旅游经营者设】置特色鲜明的多语】种森林旅游标识推广!。森林旅游电子解说】和电子导游系—统,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森】林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交易》和促销活动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森?林,旅游活动《    》 ,鼓励利用《各,类会议、科技文化交!流、博览交易、民俗!节庆等活动》进行森?林,旅,游营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测绘【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地理信息系统、现!代信息技《术和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在森林旅游领—域的应用提高森【林旅游的科技含【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体育】部门应当《支,持森林旅游文化品牌!塑造、开发新—型森:林旅游健《康运动?。项目 ?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规划、!开发、管《理、营销《、产品设计》和加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森林旅游经营者!建立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订和—支付等服务实现网上!交易促进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 第三十八条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其依法》取,得的森林旅》游项目 》。第,三十九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分为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 经批准建设—的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四十条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采石、—挖砂、取土、葬坟、!开荒;?。 ?     (二)】擅自围、改、填、堵!、截:自然水系; !    (三)【采伐:天然林; 》     (四!)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  (五)》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保护设施; 【  《   (六)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     (七【)刻划、污损树木】、岩:石; —    (八)【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古迹《;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示?牌对旅游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主【要事项进行警示 】 第四十《一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和,事故:多发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台风:、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条 旅游者【在森:林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     (二】),尊重森林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   (《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 【     (—四)遵守森林旅游】秩,序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擅自开发建设森】林旅游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损害森—林资源及《其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五项—。至第七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在本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森】林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