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规范森林!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
? , 本规定所》称森林旅游是—指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森林探【奇、生态文》化等特?色旅:游活动?
第三条【 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等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将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财,政保障?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森》林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森林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森》林旅游地居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旅?游资:源的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森林?旅游资源档案—。为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第八条? 保护和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整合全省的森林】旅游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研究各—区域林相、景—观、文化《的差异性充分挖掘森!林旅游的文化内涵使!。各区域旅游定位特色!各异旅游发展各有侧!。重并且按照森林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设置森林旅【游的规模和容量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资源状况组织】编制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送批准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召开论证!会、:评审会或者》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报送:批准的材料应当包括!听,取意见的情况
】第十条?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并与【旅,。游、交通、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划《、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与森》林旅游相关的规划】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等林:。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所管辖林区的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森林旅游规划!合理划定森林旅【游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 林:区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林区:森林旅游规划—应当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七仙岭、蓝洋、海!。口火山?口、新盈等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第》十三条 开》发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编—制景区景点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和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五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的森林旅游【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
:第十六?条 下列区域不得进!行森林旅游开发 】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三)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的【区域;
【。 (》四):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 ,。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修建旅游设施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对申请在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区域进?。行森林旅游开发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保持森林!旅,游资源?的,完整性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不得破坏】森林自然景观、【林草植被、地形地】貌不得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不得?。兴建破坏《森林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 《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以及缆车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 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破,坏森林?景,观、地形地貌以及污!染环境的项目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
第十?。八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确需—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不得违反规—划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不【得修建?商品房?和其他影响自然【景观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 利用公益林及其林!地用于?发展森林旅游—。的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森林旅?游活动对公益林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建》立覆盖全景区的【森林火灾预》警监控系统设置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旅!游者的森林防—。火宣传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
!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禁止升放】孔明灯禁止吸烟以及!其他野外《用火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森林旅游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开办森【林旅游项目、建设森!林旅游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
》 鼓励森林旅【游经营者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倡】导旅游者采用绿【色、环?。保、低碳方式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第?二十四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相关!污染物管理建立森林!。旅游污染预警—和防治系《统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厕所《等设施
》 ? 禁止森《林旅游经营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五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生态容量评!估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最高人数限额实】。行旅游?者流量动态控—制当旅游者流—量,。临近:。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执行旅游者流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便于森林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
— 鼓励开发森林旅】游高端产品培育森林!旅游精品丰富—森林:旅游:文化内涵《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化含量?高、特色风》情,浓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
! 《鼓励开发体现热【带雨林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有海南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第二十七条》 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森—林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引:导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投资 !
第二十八》条,。 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应当在保持森林旅!游资:源权属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其经营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审批
! ?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资源的?所有:者,、使用者可以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森林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当》地居:民依托各《。类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按照规划》发展与森林旅游【相关产?业
?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森,林旅游资源立足自身!文化:特色建成《民,族村寨?、民俗文化村等特】色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林区、!林场等?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林地使用权入【股建设和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在区位条!件良好、具有林【。业特色的区域—可以建设各》类林业观光》园、采?。摘园和特色文—化园涉及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给排水、供【电、电信、》。邮政、道《路、环卫《、,森林防火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森林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森林旅游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将通往《森林旅游区的道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公路规划《、旅游公路规划形】成完善的森林旅游道!路系统
!鼓励开设中心城市】到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 》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性森林?旅游咨询服务设施在!通往森林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指示:标识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森《林,旅游经营者设置【特色鲜明的多语种森!林,旅游:标识:推,广森林旅游电—子解说和电》子导:游系统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森林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交易—和促:。销活动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森?林旅游活动 —
: 鼓励利—用各类会议、科技】文化交流、博览交易!、,民俗节庆等活—动,进行森林旅游营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测绘?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地理信息系统、现代!信息技术和》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在森林旅】游领域的《应用提高森林—。旅游的科技》含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体育!部门应当支持森林旅!游文化品《牌塑造?、开发新型森林旅】游健康?运动项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规划、开发、!管理、营销、产品设!计和加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森林旅游经》营者建立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订,和支付?等服务实现网—上交易促进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第!三十八?条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其:依法取得的森—林旅游?项目 ?
,第三十九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分为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 经批准》建设的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四十条《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采石、挖砂、取】土、葬?坟、开荒; —
(二!)擅自?围、改、填、堵、截!自,然水系; 》
》。 (三)采伐天】然林; 《
, : ? (四)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五)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保护设施;—
》。 , (六)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 —(七)?刻划、?污,损树木?、岩石;
! ,。 (?八)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古迹;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示,牌对旅游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主要事!项进行警示》
:第四十?一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和—事故多发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台风、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条 旅游《者在森林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 : ,。(二)?。尊重森林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
【(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
! (—四)遵守森林旅【游秩序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擅自开发建设【森林旅?游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损害森林资源及】其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五项至第七》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第四十九条 在】本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森》林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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