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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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科学开发》森林旅游资》源规范森林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森林》旅游是指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森林探?奇、:生态文化等特色【旅游活动 —
:第三条 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等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将森林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财:政保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相关工作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森林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森林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森:林旅游?。地居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森林旅游资源的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森林旅游资源—档案为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第【八条 保护和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整合】全省的森《林旅游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研究—各区域林相、景【观、:文化的差异》性,充分挖掘森》林旅游的文化内涵使!各区域旅游定位特】色各异旅游发展各有!侧重并且按照森林】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设置森林《。旅游:的规:模和容?量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资源状况组织编制!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发展和改革】、文化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报送批准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召开论证—会、评审会或者【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报送批准的!材料应当包》括听取意见》。的情况
第—十条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并与旅?游、交通、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划、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与森林旅游相关】的规划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等林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所管辖?林区:的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森林旅游规划合理!划定森?林旅游开发区域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
— 林》区森林生态保—护规划和林区森林旅!。游规划应当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二条 ?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七仙岭、蓝洋、海!。口,火山口、新盈—等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第十—三,条 开发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编制—景区景点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和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的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五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森林旅游!发展、林区》森林生态保护等【规划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规划的森林】旅游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
第十》六条 ?下列:区域不得进行—森林旅游开发
】 《。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三)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的区域;
【 《 (四)》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修建旅】游设施?。。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
: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对申?请在林木《林,地权属不清楚、界】限不明确区域进行】森林旅游开发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第十—七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保持森林—旅游资源的》。完整性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不《得,破坏森林自然景观、!林,草植被、地形地貌】不,。得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不得兴建破!。坏森林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 ?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以及缆】。车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 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破坏《森林:景观、地《形地貌以及污染环境!的项目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步搬迁或者【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确《需,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征收、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九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不得违反【。规划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不得修—建商品房和其他影】响自然景观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 利—用公益林及其林【地,用,于发展森林旅游的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森林】旅游活动《。。对公益林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建立覆盖全景区【的森林火灾预警监控!系统设?置森林防火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旅游者】。的森林防火宣传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 】
《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蜡烛禁止升放孔!。明灯禁止吸烟以及】其他野外用火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森林—旅游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第二十三条 —开办森林旅游—项目、建设森林旅游!。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
! ? 鼓励?森林旅游经》营者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倡导旅游【者,采用绿色、环保、】低碳方式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第二!。十四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相关污染物管理建】立森林旅游》污染预警和防治系】统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厕所等设施 【
》禁止森林旅游经营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五《条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生态容量评估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最高人数限》额,实行旅游者流量动】态控制当旅游者流】量,临近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执行《旅游者流《。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六条 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便于森林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 鼓励开发【森林旅游《高端产品培育—森林:旅,游,精品丰富《森林旅游《文化内涵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化含量高【、特色?风情浓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
》 :鼓励开发体现热带】雨林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有:海南:特色的森林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
第二十七条— 允许?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森林《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引导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投资》。
:第二十八条》 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应当在保持!森林旅游资源权属】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其》经营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和审批
【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他资》源的所有者、使用者!可以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森林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当?地居民依托各类【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按照规划】发展与森林旅—游相关?产,业,
? :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森林旅游资源立!足自身文化》特色建成民》族,村寨、民俗文化【。。村等特色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林》区、林?场等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林地》使用权入《股建设和《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在!区位条件《良好、具有林业特】色的:区域可以建设—各类林业观光园、采!摘,园和特色文》化园涉?。及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给排水?、供:电、电?信、邮政、道路【、环卫、森林防火】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 ?森林旅游风》情城镇?和森林旅游区—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森林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森林旅游《设施建设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将通往森林旅—游,区的道路《建设纳入《全省交通公路规划】、旅:游公路规《。划形成完善的森林】旅游道路系统
】 : , 鼓:励开设中心城市到】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益性!森林旅游咨》询服务设《施在通往森林旅【。游景区的交通路【口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指示标】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森林旅游!经营者设《置特:色鲜:明的多?语种森林旅游标识推!。广森林?旅游电子解说和电】子导游?系统: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森林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交易和】促销活?动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森:。林旅:游活动
【 鼓励利》用各类会议、—。科技文化交流—、博览交易、民【俗节庆等活动进【行森林旅游营销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测绘】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地—理信:息系统、现代—信,息技:术和:生态环境《恢,复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在森林旅游—领域的应用提高森】林旅游的科》技含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体育部门应当支【持森林旅游文化品牌!。塑,造、开发新型森林】旅游健康运动—项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规划、开发、—管理、营《销、产品设计和加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森林旅游》。经营:者建立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信息查询、预订】和支付等服务实现】网上:交易促进森林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第三十八条》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森—林旅游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其:依法取得的森—林旅游项目
【第三十?九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分为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 !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
! 》 一:般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林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 经批准建设的【森林旅游景区景【点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审批
第四十【条 :在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 (一)采【石、挖砂、取土【、葬坟?、开荒;
】 (二)擅自!。围、:改、填、堵、—截自然水《系; ?。
(】三)采伐天然林【;
— : (:四,)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 ,(五:)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保护!设,施,。; :
《 ?(六:)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 (七)刻划、污】损树木、岩石;【
【 (:八)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古迹;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森林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示,牌对旅游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主要事!项进行警示
第四!。十一条 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和事故多发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台风、【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第四十二条 旅游!者在森林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二)尊重森林【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 》。 (:三)保?护森林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
《 (四)!遵守森林旅》游秩序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擅自开发建—设森林?旅游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损害森林》资,源及其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五项至】第七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在!。本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森《林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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