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 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 ,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 ?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及》位置图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深基坑施工安全风】险性分析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等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 【勘察:单位在进行建筑地】基勘:察时应同时开展对】需要支护《的,深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条件《勘察:及必要的岩土工【程测试
【 建筑《。地基勘察报告中应包!含深基坑工程场地的!。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控制方法及计算参!数建议、施工中应】进行的监《测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深基坑!支护的建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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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实行资】质等级和资格管理】制,度
】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 》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
】 :。凡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 5—026)规》定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建设单位必】须将深基坑》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支【护结构、土》方,开挖、地下水控制】、环境和管》线保护、监测技术】要求、基坑允许暴露!时间及安全验算书等!内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必须【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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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不得随意变更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指标数?据并应充分》考,虑,。基坑施工时》对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密切配合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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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包括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降(排)【水、土方《开挖程序;支护结】构施工?工序;监测、检【测,等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第十四—条, 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补!充,勘察:和修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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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的质量检测!机构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 《 当发生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七条 因深【基,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损坏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迅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受损【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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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及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检测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经咨询》论证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深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实施: ,。
【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的监测分析!情,况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通报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变形》监测单位《对提:供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
第二—十,二,条 深基坑工程】质量检测基本内容应!包括原材《料、试块(件)的】常规检?测以及桩身完整【性和锚杆承载力【的专项检测等—深基坑支护结构质量!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制定加!固处理方案并按原】技术审?批,。程序履行审》查、批准《、,咨询论证等》手续在深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措施实施—。完,成前不得进行基坑】内的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 ?深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基—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总承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地下室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工】作
— 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施工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深?基,坑工程移交手续【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使用注意】事项并?定期对深基坑的安全!。状态进?行回访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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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深基坑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 建设单位应尽快】组,织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凡超过设计【允许暴露时间且未】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的基坑应!组织基坑的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重新进行评估【将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在必要时责令建【设单位对《基,坑,进行回填
【第二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咨,询论证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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