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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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住宅类和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两】类
!5.:3.2 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
! 1— 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房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卧室可《兼起居
》 2 】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以下:
— 3《 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卧?室双人≥10—㎡ 单人≥—6㎡
】。 :。 , 2)起居室】。(厅)≥《10㎡?
,
】 : ,3)兼起居室的【卧室≥?12㎡
》。 ! 4)厨房≥4㎡
!
》 》 5)?卫生间≥3㎡
! ,
《5.:3.3 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
【 , 》宿舍类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