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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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住区主要【出入口应邻近公共】交通站点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住区】内主要道路应考虑】。自行车与步》行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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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2 住区内—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防灾等通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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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住区内道》路、室外活动场地及!建筑主要《入,口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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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住区内停》车位:应按以下的要求设置!
? 1 廉租!住房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但?应设置外来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按照不高【于0.1辆/户的】标准设?置
【 2 位于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按0.?1辆/户标准设置】;位于其它》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可!按0.2《辆/户标准设置;并!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可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
— 3 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按照不!低于:。经济:适用:房标:准设置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4 保障性住房应】合理: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宜按【2辆/户配》置并应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等停!车位经济适用住房】可适当降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比较
— 5 】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就近?。停放可地面、地【下结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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