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施工
5.!2.:1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当采用中!、粗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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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混凝土应当!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得低于—12:。%严禁预拌混凝土出!厂后加水或在施工现!场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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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使用外《加,剂各项性能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的检【测项目应《当包括收缩比率【的指标出具报—告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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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满】足混凝?土,的工作?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当选用收《缩率较小的》外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混凝土长—期(:一年以?上)收缩试验—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施《工单位在采》购混凝土《时应当将对混凝【土收缩的要求指标】。列入采购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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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 预拌!混凝土应当在—保水性、粘聚性、】可泵性均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水灰比尽可能减小砂!率粉煤?灰、矿粉及》偏高岭土等掺合料】。的掺量?应当经?反复:试验并进行混凝土收!缩率检测取得最佳】配合比粉煤灰掺量宜!采,用等量取代法确【定严禁使用Ⅲ级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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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规定检查】入模塌?落度除特种》混凝土?外高层?住宅的高层部位不应!大于200m—m,其它住宅及》高层住宅的》低层部位不应大于】1,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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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严格控制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尤其是板—。。面,钢,筋应:当设置纵横间距均】不大于800mm的!。支撑(马蹬》)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筋下面应!当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支撑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产生《位移
! ,5.2.8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当做好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2m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在?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验时:对每一户的现浇板厚!度进行?分户检测并形成【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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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9《 现浇板混凝土浇捣!前必须设置混凝土】浇捣过道振》捣时严禁漏》振、过振在》混凝:土初凝前应当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应当【进行两?次压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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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现—浇板保湿(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在终凝后应当】立,。即采取覆盖、保湿养!护措施?当混:凝土强?度大于12MP【。a后可改用直接浇】水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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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1 在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可》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确定)且《正常:情况下混凝土浇筑】后72小时》内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也不应?满载或?超载集中堆放—重物吊运、堆放建】筑材:料时:应当缓慢《轻放以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2 承重《架、模板的搭设、拆!除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且竖向支撑应—当,上下对齐《在正常?施工情况下多层【及以上住宅工程施】。工现场至少应当【配备叁?套模板轮《番使用梁、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其搭、拆【方法和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还应当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的有关规—定
!5.2.《13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以及混凝!土的浇筑应》当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执,行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不得拆除该》部位已有梁板结构】模板及支《架,。
】5.2?.14? 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楼、地—面施工前必须—对基层面《进行全面彻底清洁】施工时?应当先充分湿—润基层后宜用界面】粘结剂进行》扫,浆处理但《不应有?。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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