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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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建》抗[2002]30!号
各市、区(规】划)建设局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抗《。震办:、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勘察、设计及!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
2:。002年《11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抗震设防》区内建造《。各,类房:屋建筑(含》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增层等下!同,)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抗:震设防审查范围【
为保证《抗震概念《设计:及结构选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建:设工程一般都—应进行初《步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分类标准GB 】50023-9【5中的甲、乙类【建,筑;所有的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中《的特级、一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抗震设计】专篇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第】三条 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抗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和省属《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含30层以上【。高层建筑)和采用】可,能影响?。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项目依—法,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甲、《乙类建筑高层建筑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它工程项目】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四:条, 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依据》之一:;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施工:、监理、质监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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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主要内容】
, 1、—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 , , 2、抗震概念设】计,和基本要求;
【 , 3、》结构:抗震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 4、主要抗】震构造措施》;
》 5:、地基基础》方案:和处理
第六条】 抗震设防》。审查:程序
一、!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抗震管理《。机构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出回复【意见;复审的项目还!须提出复《。审回复?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同时将有关!抗震专项《。审查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应先由!抗震:设防审查机构检查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然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对必须进行】。初步设计《而未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受理施》工图阶段《。的,审查;其他工程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的审查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整?改经审定通过—。后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并在【审,。查,通过的?图,纸上加盖《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合:格专用章
》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
!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
!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要求意见书【(复印?。件);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外省市—入市:单项设计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 : ?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
《 : ?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3、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含抗震设计》专篇及结构计算书】),;
? 4、!建筑和结构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
, 》 5、高—层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 , ?6、超限设》计时:对设计依据和可行性!的专:项,说明及?结构计算结果分【析报告?
,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 市区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报送资料》;
《 五(县)市【按分级管理规—定上报的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除第七条》。第一款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设计》合同书?。(副本)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 :。。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 2、》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分类申报表
! : 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
— 4】、结构设计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
? ? : 5、建《筑和结?构,施工:图;
? : 6【、超:限设计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资料和所采取】特殊抗震《措,施的说明
第【九条 凡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方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抗,震专:家委员?会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抗震】专项审?查的专家应由—长期从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抗震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应按?照本细则附》则所列的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审查要点以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复审并对技术【审查结论《意见负责
— 对审查—中有重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可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第十二!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技术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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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防,审查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有关设计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设】计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理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