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建,抗[2002]【30号
各市、区(!规划)建《设局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抗震!办、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勘察、设计及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
:2002年》11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抗震设防区内!建造各类房屋建【筑(含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增?层等下同)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抗震【设防审?查范围
为保—证抗震?概,念设计及结构选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建设工程》一,般都应?进行初步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分》类标准GB 5【00:23:-95中的》甲、:乙类建筑;所有【的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中的《特级、一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抗震】设计专篇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第三条 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抗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和省属【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含30层以上—高层建筑)和采用可!能影响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项目依法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甲、乙类建—筑高层建筑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它工程项《目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
第四条 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依据之—。一;: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施工、监理、质监!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
第五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主要内容
! 1:、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 2、抗震概【念设计和基》本要:求;
《 , 3、结构抗震】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4、】主要抗震构造措施;!
? , 5:、地:基基:础方案和处理
第!六条 抗《震设防审《查程序
— 一、《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抗震管理】机构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出回复意!见;复审《的项目还《须提出复审回复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同时将《有关抗震专项审查】。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应先》由抗震设防审—查机构检查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然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对【必须:进行初步《设计而?。。未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受理施】工图阶段《的审:查;其他工程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的审:查,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整改经审定通—过后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并在审查通】。过的图纸上》加盖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合格专用【章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
! 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
!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要求意见书】(复印?件);
》 :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外省市入市单】。项设计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 ? 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
《 :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3、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含抗】震设计专《篇及结构计算书)】。;
! 4、?建筑和结构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
— 5!、高层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 ?。 6、超—限设计时对》设计依?据,和可行性的专项说】明及结构计算结果】分析:报告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市区【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报送资料;
! , : ,五(县)《市按分级管》理规定?上,报的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除第七条第一!款,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设计合同书(副【本,),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 : , 2、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分类申报!表
《 ? 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
《 》4、结构设计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
— , 5、建筑【和结构?施,。工图;?
— 6、超限【设计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资料和所—采取特殊抗震措施】的说明
第九【条, 凡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方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抗震专家委】员会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抗震》专项审查的专家【应由长期从》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抗震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应按照【本细则附则所列【的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审查【要点:以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复【审并:对技术审查结论意】见负:责
: , , 对审查中有重】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可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
第十二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技术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防审查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有关设计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设计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理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