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建抗[2002】]30号
各市【、区(规划)—建设局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抗震?办、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勘察、》设计及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
《2002《年11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抗】震设防区内建造各类!房屋建筑(含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增层【等下同?)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抗》震设防?审查范围
为保证】抗震概念设计及结】构选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建设【工程一般《都应进行初步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分类标】准GB 5002】3-95中的—甲、乙类建筑;【所有的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中的:特级:、一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抗震设计专【篇,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第三条 》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抗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和省属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含,30层?以上高层建筑)和】采用可能影响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项目依法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甲、乙!类建筑高《层建筑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它工?程项目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四条 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依据之一;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施?工、监理、》质监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主要内容
— 1、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2、抗?震概念设《计和基?本要求;
》 3、结构】抗震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 4、主要抗!震构造措施;
! 5、地基基【础,方案和?处理
第六条 】抗震设防审》查,。程序
一、!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抗震管理机构!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出回复!意见;复《审的项目还须提【出复:审回:复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二、施《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同【时将有关抗震专项】审查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应先《由抗震设防审查【机构检查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然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对必须?进行初?步设计而未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受理》施工图阶段的—审查;其他工—程,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的审查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整改经审定通!。过,。后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并【在审查通过的图纸】上加盖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合格专—用章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
? , 》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
】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要求?意见书(复印—件);
》 :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外省市!入市单项设》计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
》 ?。 ?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 , 3、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含抗震设计】专篇及结构计—。算书);
— 4、!建筑和结《构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
【 5【、高:。层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 6、超限设】计时对设计依据和】可行性的专项说明】。及结构计算结果【分析报告《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市区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报送资料《;
?。 五《(县)市按分级管】。理规定上报的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除第七条第一款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设计合【同,书(:副本)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 【 2、?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分类申报】表
— 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
》 — 4、结构设计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
? 5、】建筑和结构施工图】;
! 6、超限设计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资?料,和所采?。取特殊?抗震措施的说—明
?第九条 凡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方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抗!震专家委员会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抗震?专项审查的专家【应由长期从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抗震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应按】照本:细则附则所》列的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审》查要:点以: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复审!并对:技术审查结》论意见负责
! 对审查中有—重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可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第十二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技术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防审:查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有关设计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设计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理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