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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建抗?[2002]30号! 各市、区(规划】)建设局《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抗震办【、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勘察、设计及【各有关单位  【  :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 20】02年11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抗震设防区内建】造各类房屋建筑【。(含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增层:等,。下同:)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抗震《设防审查范围 【为保证抗震概念设】计及结构选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建设工【程一般?都应进行初步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分类标准】G,B 50023-】95中的甲、—乙类建筑;所有【的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中的特级、一!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抗震—设计专?篇,。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第三条【 ,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抗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和省属》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含30层以】上,高层建筑)和—采用可能影》响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项目—依法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甲—、乙类建筑高层建】筑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它工程项目!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四条 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依?据之一;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施工、?监理、质监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主:要内容 《  :  1、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    《。。2,、抗:。震概念设计和基【本要求;  —。   3、结构抗震!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   4、主—要抗震构造》措施; 《    5、地基】基础:方案和处理 — 第六条 抗—震设防审查程序 】    一》、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抗震管理—机构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出回复《意,见;复审的》。项目还须提出复【审回复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 二、施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同时将有《关抗震专项审查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应先由?抗震设防审》查机构检查》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然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对必!须进行初步》设,计而未?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受理施工图!阶段的审查;—其他:工程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的审?查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整改经审定!通过后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并在审查】通过的图纸上—加,盖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合!。格专:用章 ?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  【       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    !  :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要求》意,见,书(复印《件);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外—省市入?市单项设计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3、!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含抗震设计】专篇及结构》计算书);》   ?      4【、建筑?和结构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  【       5】、高层?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 6:、超限设计时对设】计依据和可行性的专!项说明及结构—计算结果分》析报告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市区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报送资料【;    》 五(县)》市按分级管理规定】上报的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除第七条!第,一款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设计合同书(—副本)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   ?。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  :。    2、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分】。类申报?表       】。 , 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 【  :     》 4、结构设计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 —       【 5、建筑》和结:构施工图;  【。     》  :6、超限《设计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资料和所《采取特殊抗震措施】的说:明 第九条 【凡,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方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抗震专家委员会【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抗《震专项审查的—专,家应由长期从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抗震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应按照》本,细则附?则所列的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审查要点《以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复审并【对技术审《查结论意见负责 】   ? 对审查中有重【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可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第十二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技术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防《审查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有关设—计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设计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理》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