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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苏建抗[20【02:]30?号 各?市、区(规划)建】设局市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抗震办、施》工图审查《中心各勘察、—设计: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 ?2002年1—1月2?2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保障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抗震设防—区内建造各类房屋】建筑(?含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增层等下同)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抗震设防审】查范围 为》保证抗震概念设计及!结构选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建设工程一般都应进!。行初步设计建筑抗】。震设计分类》标准GB 5002!3-95中》的甲:、,。乙类建筑《;所有的《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中的【特级、?一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抗《震设计专《篇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第三条! 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抗震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和省属工】程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含30层以上—高层建筑)》和采用可能影—响工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项》目依法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甲、乙?类建筑高层建筑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它工程?。项目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四条 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依据】之,一;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应作为施!工、监理、质监及】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主—要内容     】1、抗震《设防依据和》设防:标准;    【 2、抗《震概念设计和基【本要求;  —。 ,  3、结》构抗震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  4、主要抗震构!造措施;《     5—、地基基础》方案和处理》 第六条 抗震】设防审查《程序     【一、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抗震管—理机构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抗震【专家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出回复意见;复审】的项:目还须提《出复:审回复?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二、施工图!阶段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同时将有关抗震【专项审查《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应先由抗震设!防,审,查机构?检查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然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对必须进行!初步设?计而未通过》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受理施工图阶段的!审,查;其他《工程: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的审查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整改经审!。。定通过?后,核发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并在审查通过的图纸!上加盖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合!格专用章 》 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报审书;   】      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  :  :    《。 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要求意见书(复!印件);     !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外《省市入市单》项设计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   !  : ,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3、建《筑、:结构专业《设计说明书》(含抗震设》计专篇及结构—计算书);   】      —4、:建筑和?结构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 :。     》   5、高层【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    《    6、超限】设计时?对设计依据和可行性!的专项说明及结【构计算结果分析【报告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阶段报送材料   !  市区项目按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报!送,资料;  》   五(》县)市按分》级管理?规定上报的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政策性审查》报审资料    】    《 除第七条第—一款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经备案的!设计合同书(副本)!。  :   二《。、,技术:性审查报审》资料       !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有,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     》   2、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分类申报表   】     》 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   !。  :    4》、结构?设计计算结果和分】析报告;    】     》5、建筑《和结构施《工图;     】    6、超【限设计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资料和所采取特殊】抗震:措施的说明 第九!条 凡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准?文,件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江苏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方《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抗震专家委员会或施!。工图审?查机构抗《震专项审查的专【家应由长期从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抗震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应【。按,照本细则《附则所列的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审查要点以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判定依据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复审并对《技,术审查结论意见负】责   《  对审查中—有重大争《议的技术问》题可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第!十二条 抗震设【防审:查的技术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其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抗震【设防审查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有关设计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勘察】、设计对抗震设计质!量负责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抗震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监理保证监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