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河北《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 ! : 冀建法〔2005!〕463号 !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各扩】权县建?设,局 —    《 河北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已经2!005年9月23日!厅第1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 二〇〇五年十!月九日? 第一条! 为强化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准备机制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 第《三,条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按以下】标准交纳 !。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特级资质企!业60万元一级、二!级资质企业4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20万—元;:。 ? :     (二)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一级资质企业20万!元,其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0万元; —  》   (《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10万元【 《 第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企业资质等【级的相应标准将风】险抵押金汇入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的账户 ! ?    风险—抵押金应当自当地】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交清 — , 第五条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资质等级变—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受到的—。奖,励与处罚、》创建文明工》地,等情况对建筑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每两年】重新:核定一次 ! 第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四级重!。大事故或者一次【三级:及其以上重》。大事:故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100—%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 《 ? 第七条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对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重新核】。定时应当以本标【准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为基—。数按:照下列规定提—高建筑?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 》 ?    (一)发生!一,起,3,级及其以上重大事故!的或者3《起及其以上四级重】。大事故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100《%; 】  :  (?二)发?生,4起: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100%;!。 ?。。     (】三):发生3起重伤事故】。或者2起四级重【大事:。故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70%【; ?。     (!四)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行政处罚的—或者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行政!处,罚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60%—; —     (五【。)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6次以上或者受】到罚款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提高50% 】  》。   ?上,述两项以上》同时发生执行其【中最高标准 ! ,     已按第六!条规定上调》。了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的在》重新核定时》不再上?调, 第八条!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对】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重新核—定时应?当以:本标准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为基数按!照下列规定》。。降,低建筑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 】    】 (一)获》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者连【续两次?获得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降!低50%《;  】。   (二)创建】4项以上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创建6项以【上市:。级文明工地的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降低30%】   】  上述两项同时】发生时执《行,其中最高标准 ! ?第九条 《省外建筑施工—单,位进冀施工的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向承揽的第一个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风险抵押》金其他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收取风险抵押【金 : ,。 《第,十,条 本省跨地区施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持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风险!抵押金交《纳证明到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收取风?险,抵押金 — ?第十一条 本省跨地!区施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奖励:或者处罚《及创建文明工地等情!况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二—条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决定 ! ,    — 风险抵押》金经批准使用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建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金使】用凭证并向建筑施】工单:位发出?补交通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收到补交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标准足—额补交? 第十】三条 本《省跨地区《施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需要《使用风险抵》押金时?。由事故发生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使用范围的应—当在收到资》金使:用方案之日》起5日内支付— 《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因清算、关闭、破产!。等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向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返还风?险抵押金申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返还风险抵押金【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将全部或结余的!风险抵?押金返还建筑施【工单位逾期未返还】。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返—还 第十!五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将本!市建筑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交纳和使—用情况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六条 ?本标准?。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