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后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局令第17—号)执?行 :     矿山!建设项目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局》令第6号)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令第18号)执行】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规范、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并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中央、》省,人民政府《或同级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的以及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的》。投资:在5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的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接受: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的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审查、验收并【可提出审《查、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