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 【
(19—9,9年3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7月27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1》999年9月—2,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根《据2006年2月2!。6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增强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州行【政区:域内进行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镇是指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镇建:设管理是指对城镇】。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设管】。理
第四条】 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州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建监】察机:。构对城镇《建设管理《实施监察
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加》大城镇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城镇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国家规—定用于?。城镇维护建设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截留
】第,六条: 鼓励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到城镇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
【 【 《 : — 第二章 【 规划与建设 【
第七—条 :城镇: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将规】划管理权下放到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城镇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 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
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和】修订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报—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镇《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县、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当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经—批准实施的》城镇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批 :。
, :经批:准,实施:的城: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规—划区进行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取得的证书【自,行失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开:。工期限内尚未开工的!取得的证书自行【失效确需建设的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前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凡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第十三】条,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应当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绿,化用地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要求提出布局和实】施方案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四条 城《镇建设?不得占用河道河滩】。不得填?堵原有河道沟岔【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环《保规划、《河道:整治规?划、防?。洪规划和绿化规【划
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经营性开《山采石、取土等活】。动的须经建设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城镇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历史和文化在建筑】造型:、风格、色彩等方面!体现:民族特色《旧城区改造应当保】。护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历史街区、】建筑:群、构筑物和—。国家:重,。要军事设施 —
?城区干道两侧及沿河!道路的建《筑物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其分界可采用绿篱、!花坛、栅栏、透景或!。者,半透景围墙围栏高】。度不得超过1.8米!
《旧城区住宅改造的间!距以南面建筑高【度为计算标准南北】。向不低?于1:0.9;以】东面建筑高》度为:计算标准东西向【不低于1:》0.8?;,山墙对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6】米新区的住宅间距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
: 第十六条 —。新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等纳入建设和改!造计划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配套建设
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区和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建设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和水?冲式公厕其》投资应?当,纳入项目建设—计划
城镇】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第十—七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行殡葬》改革搞好公墓的规】划和建设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乱埋乱】葬
》 》。 ? — ? , 第三章】 市政与公用事!业
《 第十八条 【城区:主要:道路不?得新建架空管—线对已建架空管线的!应当逐步改造进入】各单位内《部的管线不得跨越城!区道:路上空架设 —
,。 单位或者个【人在城镇规》划区:内修建或者改—造,道路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和损坏城镇道】路及附属《设施;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城镇道》路或者移动附属【设施的须《报经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期限恢《复和归还不》能恢:复的应当支付改【造更新?费用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防,洪堤坝、泄》洪河道、排水—沟渠及其防》护地段内挖砂—、取石、取土、【占,河设障、围填水【面、开荒、倾倒【垃圾填塞排水设施 !
《 !。 】 第四》章 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 城?镇园林绿化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然山】地、江?河岸线、《。道路、?广场及可《。用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园林【绿化区以及具—有民族风格的城镇】公,。园、:园林景点《、环境艺术》作品和小品建—筑
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造、扩建的》工,程项目及新》区和各类《。小区:建设其园林绿化【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 :新建:工程项目《绿化用?地应:当,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为!新建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0%;规划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规,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镇绿化用地的】性质或者占用城镇】绿化用?地不得损坏绿化树】木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在园林绿—。化区内开山放炮、采!石、取?砂、取土、放牧砍柴!、砌灶野炊、占地埋!坟
《 第二十三条 凡在!城镇中设置的—户外广告、画廊、】橱,窗、:标,志牌、霓虹灯—等应当安《全美观符《合规划要求;设【置前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指定位置设【。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镇建筑物上加】层盖棚、搭建凉【台不得?封闭或者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不得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悬挂、张贴、刻!。画、喷涂《经,营性招贴物或者有】碍市容?的字、画
】第二十四条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城:镇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工作;城】镇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按】照规定?清运;生产、经营产!生的垃?圾由产生垃圾的单】位按照指定地—。。点存放和处理;【有害垃圾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垃圾的【车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沿途洒漏
】 在城《镇道路两侧施工【的单位?必须围场作》业不得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在围场》外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工程】竣工应当《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 在城镇居—民区内不得在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进行建筑《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镇】主要街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禁止【。将经营性产生的【污油、污水》、废:弃物等倒入公共【垃圾箱内
— 在城镇设—。立的:洗,车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沟
城!镇内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噪声不得超标!准排放
【第二十六条 城区街!道和: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果—皮箱: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泼乱倒;【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焚烧:杂物;不得敞放家】禽,和牲畜
》 禁止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置灵堂、抛撒冥!纸
第二【十七条? 城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实行门!前包卫生、》包市容、包绿—化的制度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在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侵害可处以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执法人员给予【教育、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执法人【员给予教《育、警告可》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 :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七】条, 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