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的《通知
?
穗建质[2010!]3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3]【162号)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及时将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抽》。测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
第六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
《 (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 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
】 :。 : 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 , : :。 (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钻芯法?
: :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 : : (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 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 对于处】理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 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检
第七条 】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一)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剪《。力墙:、,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一》组
? : (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5个悬?挑构件不少于3【个非悬挑构》件
《 ?。(三)楼板》(梯板)《厚度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3个楼?。板和3个梯板的构件!每个构件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
》
第八条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 (—一)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
】 (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埋管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应检—构件数?量的:10:%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检—测,所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
【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有构件没有—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必须对构【件所在的检》验批按相关》规范:进行批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其复核意见!还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出具意《见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及时将?监督抽测报告发【。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