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
: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的通知》。
穗?建质[201—。0]30《3号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3]16!2号)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及时将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抽》测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
》第六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
? : (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
—
— 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 (《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钻芯法
【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
, (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
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
: : 对于》处理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
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检
第】七条 ?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 :(一:),。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剪力墙、《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一组
】 —。(,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5个—悬挑构件不少于【3个非悬《。挑构件
【 :(三)楼板(梯板】。)厚度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3个楼板和3个梯!板的构?。件每个?构件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
《。第八条?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 (一)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
— : (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埋管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应检—。构件:数量的10%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检测?所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有构件】没有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必:须,对构件所《在的检验批按相【关规范进《行,批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其复核】意见还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出,具意见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及时将】监督抽测《报告发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