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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 【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的通》知 ?穗建质[2010】]3:。。03号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3]1?62号)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及时将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抽测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 第六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 !。 :。    (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     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 ?     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  《。   (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钻芯法 【 : ,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 (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   对于处理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个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检 第》七条 ?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  :(,一)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剪力墙、【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一组 【     (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5个悬挑》构件不少于3个非】悬挑构件   】  (三)楼板(】梯板)?厚度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检测不》。少于3?个楼板和《3个梯板的构件【每个构件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 第》八,条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     (一)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 —    《 (: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埋管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应检构件数【量的10%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检测所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 第】十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有构!。。件没:有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必【须对构件所在的【。。检验批按相关规范进!行,批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其复《核,意见还?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出具意》见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及时将监督抽测报告!发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