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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通知
穗!建质监字[200】7]:。142号
》
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参照建质[!20:06]1《92号、建建—字[200》0]211号—、穗:建筑[1999]】。3,87号、穗建材【[2:001]2》00号及穗建质【监字[20》07]118号文】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现将我市!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进场复》验
!(一)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
? , ?(二)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具体项目详—见表一?),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按规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
表一》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
! , 序号
— ? ,分项工?程
检!。测,项目
【 抽样数量—
?
?
:
:
, 1
】 墙体节—能,
? , 《 工程
【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
: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
? ?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
【 2
【 幕墙节能】
】 工程
!。 1、气密性;
!
:。 ?。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
: 3、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4、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检查不少于》。一组
—
》
》 3
?
门窗节】能,
— 工程
【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
【
, : 4
— 屋面节能
!
《 工程 —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 ? 5:
:。 地面节能 !
— :工程
》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6
】
: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
? 《。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 7《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8
!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
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 (》。一)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 《 :。1、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 : 2、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 ?。 当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
【 ?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 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主要【检测项目及》要求详见表二
表!二 》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
】 序号
【 : 检测项目 —
—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
】 1《
《 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的室内温度
】。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 2℃且不应】低于1℃
】
【 2
】 , 各风口的风【量
》。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5%
《 ,
《
— 3
【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0%
!
— ?序号
《
《 检测项目
! 抽样数量【
》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
! 4
— : 空调机组》。的
】 水流量》 ,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 ≤》20%
!
《 5
【 :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 全数 【
》 ≤10%》
?
《
:
6
【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 《≤10%
》
,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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