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通知》
:
穗建《质监字[20—07:]14?2号
?
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参?照建:质[200》6]:。192号、建建【字[:20:00]21》1号:、穗建筑《[1999]38】7,号、穗建材[2【001]20—0号及穗建质监字】[200《7]1?18:号文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现将我市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进场—复验
【 (一)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二):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具】体项:目详见表《。一)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按规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
表一!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
?。 ? 序号
【 分项工程
!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
— 1》
墙体节!能
》 》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 ?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
《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 ?2,。
》 幕墙节能
【
》 工程 》
1、】气密:。性;
!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 : : 3、《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
? 4、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 , 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检查?。不,少于一组 》
【
》。 3
— :。 门窗节能》
【 工程《
—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
!
》4
— 屋面节《能
】 工?程 :
《 ,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 5《
: 地面节能】
— 工程 —
? :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
》 :6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 , ?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7
!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8
】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 (:一)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 , 【。 1、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 ? 》 2、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 : 当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 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主要!检测项目及要求【详见表二
表二】 : 》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
《
? ?序号:。
:
, ? 检测项目
【
抽样数量!
? ,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 , 1
】 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的—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 2℃且不—应低于1《℃
!
2】
,
《 各风口的风量【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5%
—。
《。
《 3》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0%
【
】。 序号
】 , 检:测项目 《
《。 抽样《。数量
》 :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4】
: 空》调机组的《。
】 水流量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2!0%
】
《 5
—
: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
全数 !
》。 ≤10%
【
—
《 6
》 ?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
!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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