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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通知! 穗》建质监字[》200?7]:。。142号 》 各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  ?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参照【建质[2《006]《192号、建建字】。[2:0,00]?211号、穗建筑[!1999]》387号、穗建【材[2001]20!。0号:及穗建?质监字[2007]!118号文》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现将【我市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节能材料、设!备进场复《验 《     (一)】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   (二)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具:体项目详《见,表一)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见证取样复!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按规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 【 表一 《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 序号! , 《 分项工程— 》 , 检:测项:。目 —。 抽样《。数量: ! 1【 —墙体节能 【 : : 工程 》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 —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 ?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 《 】。。 2 》 幕墙—。节能 ? —。 工程 ! 1、气密—。性; 《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 , : 3、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 ? 4、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 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检》查不少于一组 【 【。 【3 — 门窗节能 【 ? , 工程 !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 》 :。。 4 ! 屋—面节能 《 工!程 : , , ?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 ?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 《 《 5 ? 地面节能! 《 : 工程》 ,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 》 》 6 【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 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7 】 :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 —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 ! , 8 【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 :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 : :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 —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  (?一)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 ?。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  :  :   ? 1、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        ! ,2、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  ?     》。  当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 ?    《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    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主要检测】项目及要求详见【。。表二 表》二 : :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 ? 》 序《号, 《 : ,检测项目 — ? 抽样数量 】 ,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 1 — 舒》。适性中央空》调系统的室内温度】 》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 2℃且不—。应低:于1:℃, ! 2 ! , ,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5%】 《 ! ,3 —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1【0,% 】 序】。号 :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 — 4 ! ? 空调机组的 】 《 水》流量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20%? ! : 5 —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 : 全数 ! ≤10%】 , , 】 6 !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 : ≤10% — , 《 ,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