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12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该—办法共16条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199》9年6?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予以【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市政《府1999年—6月1?3日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同时废止—  :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委托编!制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   ?(一)住建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中2级以上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第三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称【主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工作—   》  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专业—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由持有相应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完成其中】外,省甲级设计单位承接!。我市初?步设计业务应办【理核验资格(资质】)手续?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双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初步设计文件—由多家设计单位【联合编?制的应?明确由一家》设计:单位进行牵》头 : 第五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 第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批准文件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初【步设计?文件质量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 第八条 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由中方?或中:。、外两方设计—机构合?作编:制完成并《执行国内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     中—、外设?计机构应当按合【作,设计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的技术》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主审部门同时将初!步设:计文件的有关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分别送《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   ?(一)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报告; 】 ?    (二)【项目立项批文; !     !(三)规划设计方案!; 【     (四【)项目涉及的专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方案!的审查意见; 【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   【。  :。(二)设计》单位介绍项》目的总图布置、交通!组织、管网》综合及各专业—设计; 【 ,   《  (三)》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  : (四?)各专?业专家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五:),主,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使用》功能确定的其他参】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单位【意见; 》   ?  (?六)主?审部门根据》各方面审《查,意见形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结论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主审部【门的审?查结:。论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文件《并将调整后》的文字说明》或图纸?报主审?部门:审批主?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给予批复 【第,十三条 初步设计文!件经主审《部门批?准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凡涉及调整总平【面布置?、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审部门责令重新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 (一)不》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的; 】 ? ,  : (二)编制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    (三)【存在技术性错误的 ! 第十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情况】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