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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12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该办法共16条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199—。9年6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予以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市!。政府19《99年6月13【日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同时废止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委托编制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     (一【)住建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中2级—以上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第三!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称主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工?作 : :    《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专业—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由持有相应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完】成其中外省甲级设】。计单位承接我市【初步设计业务应办】理核:验资格(资质)手】续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双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  :  初步《设,计文件由多》家设计单位》联,合编制的应》明确:由,一,家设计单位》进,。行牵头 《 第五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 第: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批准文件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初步设计文】件质量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第八条 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由—中方或中、外两方】设,计机构合作编—制完成并执》行,国内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    中、外【设计:机构应当按合作设】计,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的技—术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主审部《门同时将初》步设计文件的有关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分别送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    (一—)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报告; 》 《    》 (二)项目立【项批:文; ?。 —。。    (三)【规,划设:计方案; 》。  【。。   (四》)项目涉及的专【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方案的【审查意见; —  ?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    》 (二?)设计单位》介绍项目的总—图布置、交》通组织、管网—综合及各专业设【计; 《  —   (三)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 (四)各》专业专家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  (五)主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使用!功能确定《的,其他参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单位《意见;    ! ,(六)?主审部门根》据各方面审查—意见形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结论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主—审部门的审查结论】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文—件并将调整》后的文字说明或图】。。纸报主审部》门审批主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给》予,批复 第—十三条 初步设【。计文件经《主审部门批准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凡涉及调整总平!面布置?、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审!部门责令《重新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一,。。)不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的; 【  《   (《二)编制《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    (》三)存?在技:术性错误的 】第十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情【况 :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