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
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12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该办:法共16《条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199】9,年6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予以废止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修》订后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市政府19》99年6《月13日《印发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宁政发〔19!99〕?。1,22号)同时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委托编制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 (一)【住建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中2级《以上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第,三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称主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工作
》 , 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专业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由持有相【应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完成其中外省甲】级设计单位承—接我市初步设计业】务应办理核验—资格(资质》)手续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双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初,步设:计文件由多家—设计单位联合编【制的:应明确?由一家设计单位进行!牵头 ?
第五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
?
第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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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批准文件》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初步设计文—件,质量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第八【条 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由中方】或中、外两方设计机!构合作?编制完?成并执?行国内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 ,。 中《、外设计机》构应当?按合:作设计协议书分【工承担各自的技术】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主—审部:门同时将初步设计文!件的有关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分别送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 (一)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报告【;
— 《 (?二)项目立项批【文;:。
《 — ,(三)?规,划,设计方案;
】 【 (四)项目涉及】的专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方案的审查意!见;
》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 : ? (二》)设计单位介绍项】。目的总图布置—、交通组织》、,管网综合及》各,专业设计;
】 【 (三)各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 :(四)各专业专家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 : (五《)主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使用功》能确定?。的其他参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单位【意见;
》
? (?六)主审部门根【据各方面审查—意见形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结论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主审】部门的审查结—论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文件:并将调整《后的文字说明或图纸!报主审部门》审批主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给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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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初步:设计文件经主审部】门批准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凡涉及调!整总平面布置—、改变使用功能、】变更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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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审部门】。责,令重新?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一)不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的;
! (二)编制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 (三)存在!技术性错误的
】
第十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情】况
?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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