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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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房产测量标准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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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县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亦参照执行!
第三条 房】地产面积《。的预测?和实测应由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四条》。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及计入容积率部】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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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 , : 1、住宅建筑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3米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3米小于】等于4.4米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1.5《倍计:算,;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4米小】于等于?5.: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超过—5.0米时》其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以5.0米!为基准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时按2.》2米计算)即增加1!层(不含《阳台部分《。。)计算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错层式住宅的】。起居室?(指客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
【 【2、商业、办公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层高必须】控制在?6米以下(含6米)!当层:高小于等于4.2】米(底?。层4.6米)视【作单层计入容—积率当?层高大于4》.,2米(底《层4:.6米)、小于等】于5.?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的1》.5倍计算当层高】大于:5,.2米、《。小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的2倍计算【
】 ,。 , 3、超》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以及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建筑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确:定
!(二)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三—),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四)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 : (五?)房屋天面上—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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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全封闭阳】台、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七)!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八)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九)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十)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十一)?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二)《。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十三)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十四)》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 (—十五)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
第:五条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 , (一)未】封闭的阳台、挑廊、!。入户花?园,(平台)等(其进深!不得超过2米或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二)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三)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四)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五《)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第六》条 :。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 (一)!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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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
— 《 (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 , 《(四)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的《花园、泳《池
— , (五)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 ,。 ? (六?)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 (七)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 (八)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九)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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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统计的范围
! : 《(一:)地下车库》层、半地下车库层(!符合本规范第八条】规定)?、
? , , 地上—。车库层(地面至梁】底净高小于》等于2.0m梁的高!度根据设计》。规范确定但多层【梁高不超过4—0㎝、?高层:梁高不超过60㎝】)
】 (:。二)阁楼《层建筑面积(层高超!过2.2m部分【),小于与?之相联的标准—层建筑面积的—40%时不计入【容积率?阁楼不得单独—对外出售《
》 (三)架【空层建筑底层布置】。架空层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按各层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高度不得小于标【准层高度《;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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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建筑外墙结构边线!不大于?0.5m《的飘窗、结构板等外!墙附属物《且飘窗高度不得大于!2.:2m;
】 (五)设备—平台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第八条【 底层《车库雨篷下部封【闭或雨篷下有柱【落地:的以住宅南纵—墙,计算与南北侧建筑】日照间距不》得在:建好雨?篷,后再封闭延伸墙体增!。加,面,积,
半!地,下建筑?物高出室外地坪设计!标高1?.2米以下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占地不计【入建筑密度地—下室屋?顶覆土绿化后计【入绿地率
【第九条 实—测产:权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得超过【3%:。超过部分除补缴相】关规费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必须到规划、!房产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进行施】工图建筑面积—预测绘?预测绘?结果作?为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必备材《料
第十一条 】本技术规范》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技术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技术规范不—一致的以本》技术规范为准但本】技术规?范公布之前已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要点—或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
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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