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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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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07]【22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施工图审查!单位
! 建设【部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1994]3【92号)《实施以?来住宅工程以初装饰!交工对方《便居民进行家庭【二次装饰、减少【浪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变—化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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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宅工程初—装饰(以《下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入户门以】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工作:。的,。建设:过程:
? 《 住宅工程【按初装饰建》设并验收后再进行】装饰或家《庭装饰的应按—建设部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提:倡住宅工程采用统】一或:菜单式模式实施装】饰装修工程避免【出现初装饰》竣工验收后业主进】。行二:次装修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的破:坏、施工扰民、民事!纠,纷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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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需按初—装饰验收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设计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要求(【含,留给面层装饰的【尺,寸余量及对面层装饰!的基本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达》到初装饰设》计要求所需采取【。的相关措施设计文】件中未说明》的项目?要进行初装饰验收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初装饰的】更改必须取得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意见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还《须提供?原,审批部门的书面意见!及原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工程监【理认真履行各项【监理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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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实施初—装饰:的工程除《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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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宅》工程的外围护墙、】外,门,窗、分户门》、公共通道等公用工!程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 : , (二【。)住宅工程》室内楼地面应—至少:完成至?基,层(找平层)—找平层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铺设禁止【仅以结构层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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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住宅工程—。户内楼梯及护栏在设!计无要求时可—在二次?装修时完成但竣工验!收时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 【 , (四?)除厨房和厕浴间外!住宅工?程的室内墙》面、顶棚《必须进行满刮腻【子处理?腻子性能《不能低于《建筑室内用腻—。子中耐水型》(N型?)的:要求;?顶棚宜采用》免抹灰工《艺,;
《 ?。 —(五:。)住宅工程厨房、厕!浴间的墙、地—面防:水措施应规范—设置并一次施工【到位
【。 》 (六)》住宅工程给》水管道(包》括冷:水,、热水)应设—置至厨房和厕浴间】各用:水点管道不得水平】埋 设在现—。浇板中暗敷管道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相应的标—识
? 】 (七《)住宅工程厕—浴间排水《支管应?设,置至卫生器具—处厨房排水支管【设置:至存水弯后地—漏应全部设置并安】装完成;《
— (【八)户内电气—部分设计应》按房间使用》功能布置电源插座、!照明灯具和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安《全监控的终端插座】或出线?口其:设计标准不》应低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要求《
! 五、》初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仍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不:全的分项工程仍按一!。个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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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初装饰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实施二次装饰装修】过程中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必】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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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住宅工程按初【装饰方?式建设和验》收除应符《合本通知《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 , 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住宅工程初装【饰,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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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对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已通过设计【审查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按初!装饰方式建设的【其它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 ?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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