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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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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0:7]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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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施!工图审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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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1994]】39:2号)实施以来住】宅工程以《初装饰交工对—方便居?民,进行家庭二》次装饰、减》少浪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变化》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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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宅》工程:初装饰(以下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入户门以》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工作的》建设:过程
— : , 住宅工程【按初装饰建设并【验收后再进》行装饰或《家庭:装饰的应按》。建设部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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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倡住宅工—程采用统一或菜单】式模式实施装饰装】修工程避免出—现,初装饰?竣,工验收后《业主进行二次—装修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的破坏、施工】扰,民、民事纠纷等现】象
》 三、—确,需按初?装饰验?。收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设计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设计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要求(!含留给面层》装饰的?尺寸余量及对面【层,装饰的?基,。本,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达到初》装饰设计要求所【需采取的《相关措施设计文【件中未说明的—项目要进行初装【饰验收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初装饰的《更改必须取》得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意见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还须提供《原审批部门的书面】意见及原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工程监?理认真履行》各项监理工作—职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四、实施初装饰【。的工:程除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 (一)》住,宅工程的外围护【墙、外门窗、分户门!、公共通《道等公用《工程: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 : (二)住宅工】。程室:内楼地面应至少完】成至基层(找—平层:)找平层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铺设禁止仅以结构】层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验收;—
《 【 (三)住宅工程户!内楼:梯及护栏在设—计,无,要求时可《在,二次装修时完成但】竣工验?收时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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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除厨房和厕浴间外】住宅工程的室内墙面!。、,顶棚必须进行满【刮腻子处理》腻,子性能不能低—于建筑室《内用腻?子中耐?水型(N型)的要】求,;,顶,棚宜采用《免抹灰工艺;
! ?。 《 (五《)住宅工程厨房、厕!浴间的墙、地面防】水措施应规》范设置并一次施【工到位
》 【 (六)—住宅工程给》水管道(包括冷【水、:热水)应设》置至厨房和》厕浴间各用水点管】道不得水平埋 设!在现浇?。板,中暗敷管道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相应的标识
】 ? :。 ?。 (七)《住宅工?程厕浴间排》水支管应设》置至:卫生:器具处厨房排水支】管,设置至存《水弯后?地漏:应全部设置并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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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户内:电气:部,分设计应按房间使】用功能布《置电源插座、照明】灯具和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安!全监:控的:终端插座《或出线口其设计标准!不应:低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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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初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仍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不全》的分项工程仍按一个!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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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装饰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实施二次装!。饰装:修过程中《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必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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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住宅工程按—初装饰?方式建设和验收【除,应符合本《。通知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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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住宅工程初装饰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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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对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已通【过设计审查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按初装饰】方式建设的其它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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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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