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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 全市《各社区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中心)应达到如!下,标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含工、青、妇!组织活动室、计生】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会议室等功能】)200平方—米以上?;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以上;社【区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室5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50平方米以上】;,星光老年之家(【含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文体活动室》功能)200—平方米以上;社区】图,书室200平方【米以上藏书量—5000册以上;】户外文?体广场50》00平方米以上 】 第九?条 按照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的原则各镇(!街,。道)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根据不同的模式和!。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土地【资源相对宽裕的社】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可,适当提高;土—地资源缺乏的老【社区社区服务设施可!分期分?批逐步建《设 第十条 对】社区: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老社区》市,城建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时应首!先满足社区》服务设?施,要求: 第十一条 【。市城建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住宅区开【发项目时应》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准规【划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办公用》房要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不得变更其用途超!10:00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分期建设的社—区办公用房应提【前开发并保证其面】积、:位置已建成的住宅】。区建设单位未提供社!区办公用房》的由城建规》划部门?会同国?土、房产部门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区时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主动与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就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问题签订》购买协议购置费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产权归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使用权归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非法转让【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的由房管】部门依照房》地,产转让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市!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市》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原则构建联通市】、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四级的网《络信息平台 第】十六条 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指?。导,和监督市信息—中心负责技》术管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更新?本,部门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