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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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全面推动》东,莞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和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是指由聚】居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为1】000户至2000!户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开发以【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社区】
《第三条? 社区?建设应当《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政府推进为主导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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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把》社区建设《成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使社区在构》建和谐东莞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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