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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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全—面推动东莞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和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是,指由聚居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为1000户至【。2000户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资源开发《以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社,区
第三条】 社区建设》应当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政府推进为主导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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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把社区建设【。成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使社区在构建和!谐东莞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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