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构 造
7.6.1 堆料仓的仓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料仓的壁厚应统一,且不应小于150mm;
2 堆料仓仓壁距地面3.0m~5.0m或自基础顶面至第一卸料口底部的高度范围内,应在仓壁外侧附加25mm厚的保护层;
3 受物料撞击、磨损严重的仓壁应选用抗撞击、抗磨损的保护层。
7.6.2 堆料仓仓壁的内、外侧均应配置双向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3%。
7.6.3 堆料仓底部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料仓仓壁底部与基础整体连接的插筋应与仓壁的竖向配筋相同;
2 堆料仓基础中埋置插筋的深度应与其相对应的仓壁竖向钢筋的搭接长度相同;
3 堆料仓的仓壁支承在下部地道上时,地道结构应保证对仓壁的固结作用。地道与仓壁的连接筋应与其上部仓壁底部的受力筋等强配置。
7.6.4 仓壁卸料洞口应水平对称、上下交错布置。洞口的竖向距离不应小于洞口的高度(图7.6.4)。
7.6.5 卸料洞口周边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料洞口周边应设置加固洞口的槽钢边框;
2 洞口宜设置铠装织物、氯丁橡胶及防腐蚀的金属防尘帘;
3 防尘帘的顶部应与洞口铰接;
4 防尘帘应保证在洞内物料压力的作用下可自由摆动(图7.6.4)。
7.6.6 洞口周边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构造规定:
1 洞口周边的构造配筋量应为被洞口切断钢筋的1.2倍;
2 洞口周边增补的构造筋还应符合洞口周边承载力的要求;
3 洞口周边增补的构造配筋应平均配置在被切断钢筋的相应洞口的周边;
4 洞口周边增补构造配筋锚入相应洞边的长度应符合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