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堆料仓
7.1 布置原则
7.1.1 堆料仓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3.1.10条的有关规定。
7.1.2 堆料仓不应作为代用水塔、深仓筒中筒的卸料设施。
7.2.3 堆料仓的仓顶不应附设与堆料生产系统无关的建筑物。
7.1.4 堆料仓的底部应与基础整体固结,基础应具有对上部结构的嵌固作用。
7.1.5 堆料仓底部的仓下地道与仓壁整体连接时,支承仓体的地道结构应具有对仓体的嵌固作用。
7 堆料仓
7.1 布置原则
7.1.1 堆料仓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3.1.10条的有关规定。
7.1.2 堆料仓不应作为代用水塔、深仓筒中筒的卸料设施。
7.2.3 堆料仓的仓顶不应附设与堆料生产系统无关的建筑物。
7.1.4 堆料仓的底部应与基础整体固结,基础应具有对上部结构的嵌固作用。
7.1.5 堆料仓底部的仓下地道与仓壁整体连接时,支承仓体的地道结构应具有对仓体的嵌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