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77-2017 建标库

5.3  筒仓仓壁预应力

5.3.1  预应力混凝土筒仓在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应对其施加预应力的附加荷载进行验算。

5.3.2  预应力混凝土筒仓的仓壁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进行裂缝控制验算时,应根据使用条件及不同工况的要求施加预应力,按其大小分别釆用全预应力、有限预应力或部分预应力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预应力(按一级裂缝控制)混凝土筒仓仓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条件下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混凝土的受拉边缘不应出现拉应力时,应根据筒仓的具体条件,选择适宜的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值;

        2)全预应力计算应采用标准组合值。

    2  有限预应力(按二级裂缝控制)混凝土筒仓仓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条件下,仓壁可不出现裂缝;

        2)允许混凝土的边缘纤维产生有限的拉应力,但其值不应大于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

        3)应根据筒仓的具体条件选择适宜的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值;

        4)有限预应力计算应釆用标准组合值。

    3  部分预应力(按三级裂缝控制)混凝土筒仓仓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条件下,宜釆用长期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允许其受拉区出现控制裂缝,裂缝的最大允许宽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2)应选择适宜的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值。

5.3.3  部分预应力(按三级裂缝控制)混凝土筒仓仓壁,按基本组合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变荷载效应控制条件下,仓壁混凝土中不应出现拉应力;

    2  按基本组合荷载效应控制的最不利条件下,仓壁混凝土中可出现拉应力。

5.3.4  预应力混凝土筒仓仓壁的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应根据仓壁的受力条件、结构特点、贮料特性、使用工况、裂缝控制等级及抗震设防烈度要求选择,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λ——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

        Ap一一受拉区预应力筋截面面积;

        As——受拉区非预应力筋截面面积;

        fpy——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y——非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5.3.5  预应力强度比(预应力度)λ宜控制在0.50~0.65,且不宜大于0.75,仓壁自上至下的不同区段宜釆用不同的预应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