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1-2013 建标库

9  玻璃钢烟囱

9.1  一般规定

9.1.1  在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燃煤电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RP)烟囱内筒设计、制造和安装标准指南》ASTMD5364(以下简称“ASTMD5364”中规定了玻璃钢烟囱适合于无GGH的湿饱和烟气运行温度(60℃以下),当FGD吸收塔有旁路时,在开启旁路烟道后的烟气温度,则在短时间内不超过121℃。国内燃煤电厂用于排放湿法脱硫烟气的温度,在无GGH时,在45℃~55℃范围,有GGH时,在80℃~95℃范围。从我们调查的国内化工、冶金和轻工等行业现有玻璃钢烟囱(大多数用于脱酸后的烟气)的使用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长期运行温度不超过100℃。所以确定100℃为本规范所选玻璃钢材质适合长期使用的最高温度。

    当烟气超出本规范规定的运行条件时(如大于100℃),可在烟囱前段采取冷却降温措施(如喷淋冷却),以确保烟气运行温度在规定的区间内。

    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将不断有高性能材料出现,因此对于超过本条规定的温度条件而要选用玻璃钢材质,则需要评估和试验确定,这也有利于玻璃钢烟囱未来发展和不断完善。

    在事故发生时,短时间内烟气温度急剧升高,而玻璃钢短期内的使用温度极限应不能超过基体树脂的玻璃化温度(Tg)。

    基体树脂类型不同,其固化后的玻璃化温度也不同。我们对两种类型四个品种的反应型阻燃环氧乙烯基酯树脂的Tg和HDT进行了检测验证,同样能满足本条的温度条件。

    材料的耐寒性能常用脆化温度(Tb)来表示。工程上常把在某一低温下材料受力作用时只有极少变形就产生脆性破坏的这个温度称为脆化温度。同常温下性能相比,随着温度的降低,玻璃钢材料的分子无规则热运动减慢,结构趋于有序排列;树脂将会发生收缩,柔性越好收缩越大,同时树脂伸长率会下降,而拉伸强度和弹性模量将增大,弯曲强度也会增加,树脂呈现脆性倾向。鉴于目前已有正常使用在-40℃下玻璃钢材质的管道和储罐情况,确定了未含外保温层的玻璃钢烟囱筒体在本环境温度的使用下限指标。

9.1.2  烟囱的设计高度及高径比多是参照实际案例确定的。另外,参考ASTMD5364中规定:L/r不超过20,故取自立式H/D不大于10;拉索式H/D不大于20;塔架式、套筒式或多管式L/D不宜大于10。

9.1.3  由于玻璃钢材质的耐磨性能不强,在高的烟气流速下,对拐角或突变部位的冲击和磨损加大,导致腐蚀加强。可通过在树脂中添加耐磨填料(如碳化硅等)来提高该部位玻璃钢的耐磨性。本条引用了ASTMD5364中的烟气流速值。

9.1.5  防腐蚀内层及外表层树脂含量较高,强度及模量较低,在计算结构强度和承载力时,均不考虑。

9.1.6  设计使用年限参考了以下标准(表3):

表3  设计使用年限参考标准

    注:CICIND指国际工业烟囱协会《玻璃钢(GRP)内筒标准规范》。

9.1.7  玻璃钢的弹性模量较低,因此需对挠度作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