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1-2013 建标库

8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

8.1  一般规定

8.1.1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国外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采用。而我国的第一座多管(四筒)烟囱,是20世纪80年代初建于秦岭电厂的高210m烟囱,内筒为分段支承的四筒烟囱。从那时起,在国内建了多座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内筒包括分段支承、自立式砖砌内筒及钢内筒等形式。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至今已有二十几年实践经验。

8.1.2  多管烟囱各排烟筒之间距离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两种因素:

    1  从安装、维护及人员通行方面考虑,不宜小于750mm。

    2  从烟囱出口烟气最大抬升高度方面考虑,宜取S=(1.35~1.40)d,实际应用中,可灵活掌握。

    排烟筒高出钢筋混凝土外筒的高度h的规定,主要为减少烟气下泄对外筒的腐蚀影响,同时又考虑了烟囱顶部的整体外观。

8.1.3  套筒式烟囱的内筒与外筒壁之间一般布置有转梯,考虑到人员通行及基本作业空间需要,本次修订将该部分内容纳入规范,建议其净间距不宜小于1000mm。

8.1.7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的计算,分为外部承重筒和内部排烟筒两部分。外筒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水平截面正常使用应力及裂缝宽度计算,可不考虑温度作用。除增加了平台荷载外,与本规范第7章的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的计算相同。

    内筒的计算则需根据内筒的形式,进行受热温度及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