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钢筋和钢材
4.3.1 对钢筋混凝土筒壁未推荐采用光圆钢筋,因为在温度作用下光圆钢筋与混凝土的黏结力显著下降。如温度为100℃时,约为常温的3/4。温度为200℃时,约为常温的1/2。温度为450℃时,黏结力全部破坏。由于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修订,高强度钢筋HRB400和RRBF400为推广品种之一,本次规范修订也增加了该类钢筋的使用,但未推荐更高等级的钢筋,因为当钢筋应力过高时,会引起裂缝宽度过大。为了减小裂缝宽度,采取了控制钢筋拉应力的措施。
4.3.2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对热轧钢筋在常温下的标准值都已作出规定。本条所列的强度标准值的取值方法是常温下热轧钢筋的强度标准值乘以温度折减系数。
4.3.3 钢筋的强度设计值的分项系数是按工程经验校正法确定。
4.3.5 耐候钢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是以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 4172规定的钢材屈服强度除以抗力分项系数而得。其他则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换算公式计算。本条对耐候钢的角焊缝强度设计值适当降低,相当于增加了一定的腐蚀裕度。
4.3.6 对Q235、Q345、Q390和Q420钢材强度设计值的温度折减系数是采用欧洲钢结构协会(ECCS)的规定值。耐候钢在温度作用下钢材和焊缝的强度设计值的温度折减系数宜要求供货厂商提供或通过试验确定。
4.3.7 由于限制了钢筋混凝土筒壁和基础的最高受热温度不超过150℃,钢筋弹性模量降低很少。为使计算简化,本条规定了筒壁和基础的钢筋弹性模量不予折减。
钢烟囱的最高受热温度规定为400℃。因此钢材在温度作用下的弹性模量应予折减。为与屈服强度折减系数配套,本条也采用了欧洲钢结构协会(ECCS)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