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