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塔架式钢烟囱
10.2.1 钢塔架可根据排烟筒的数量确定,水平截面可设计成三角形和方形。
10.2.2 钢塔架沿高度可采用单坡度或多坡度形式。塔架底部宽度与高度之比,不宜小于1/8。
10.2.3 对于高度较高,底部较宽的钢塔架,宜在底部各边增设拉杆。
10.2.4 钢塔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应根据排烟筒与钢塔架的连接方式,计算排烟筒对塔架的作用力。
2 当钢塔架截面为三角形时,在风荷载与地震作用下,应计算三种作用方向[图10.2.4(a)]。
3 当钢塔架截面为四边形时,在风荷载与地震作用下,应计算两种作用方向[图10.2.4(b)]。
图10.2.4 塔架外力作用方向
4 当钢塔架与排烟筒采用整体吊装时应对钢塔架进行吊装验算。
5 钢塔架应计算由脉动风引起的风振影响,当钢塔架的基本自振周期小于0.25s时,可不计算风振影响。
6 钢塔架杆件的自振频率应与塔架的自振频率相互错开。
7 对承受上拔力和横向力的钢塔架基础,除地基应进行强度计算和变形验算外,尚应进行抗拔和抗滑稳定性验算。
10.2.5 钢塔架腹杆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塔架顶层和底层宜采用刚性K型腹杆。
2 塔架中间层宜采用预加拉紧的柔性交叉腹杆。
3 塔柱及刚性腹杆宜采用钢管,当为组合截面时宜采用封闭式组合截面。
4 交叉柔性腹杆宜采用圆钢。
10.2.6 钢塔架平台与排烟筒连接时,可采用滑道式连接(图10.2.6)。
10.2.7 钢塔架应沿塔面变坡处或受力情况复杂且构造薄弱处设置横隔,其余可沿塔架高度每隔2个~3个节间设置一道横隔。塔架应沿高度每隔20m~30m设一道休息平台或检修平台。
10.2.8 钢塔架抗震验算时,其构件及连接节点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表10.2.8数值。
图10.2.6 滑道式连接
表10.2.8 塔架构件及连接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10.2.9 塔架式钢烟囱的水平弯矩,应按排烟筒与塔架变形协调进行计算。
10.2.10 排烟筒的构造要求应与自立式钢烟囱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