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1-2013 建标库

8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

8.1  一般规定

8.1.1  套筒式、多管式烟囱应由钢筋混凝土外筒、排烟筒、结构平台、横向制晃装置、竖向楼(电)梯和附属设施组成。

8.1.2  多管式烟囱的排烟筒与外筒壁之间的净间距以及排烟筒之间的净间距,不宜小于750mm。其排烟筒高出钢筋混凝土外筒的高度不宜小于排烟筒直径,且不宜小于3m。

图8.1.2  多管式烟囱布置

a-排烟筒与外筒壁之间的净间距;b-排烟筒之间的净间距

8.1.3  套筒式烟囱的排烟筒与外筒壁之间的净间距a不宜小于1000mm。其排烟筒高出钢筋混凝土外筒的高度h宜在2倍的内外筒净间距a至1倍钢内筒直径范围内。

8.1.4  排烟筒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砖砌体结构、钢结构或玻璃钢结构。

图8.1.3  套筒式烟囱布置

8.1.5  结构平台应根据排烟内筒的结构特性,并宜结合横向制晃装置、施工方案及运行条件设置。

8.1.6  钢梯宜设置在钢筋混凝土外筒内部。当运行维护需要时,可设置电梯。

8.1.7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应进行下列计算或验算:

    1  承重外筒应进行水平截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水平裂缝宽度验算。

    2  排烟筒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段支撑的砖内筒,应进行受热温度和环箍或环筋计算。

      2)自立式砖砌内筒,除进行受热温度和环箍或环筋计算外,在抗震设防地区还应进行地震作用下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和顶部最大水平位移计算。

      3)自立式钢内筒应进行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和洞口补强计算。

      4)悬挂式钢内筒应进行整体强度、局部强度和悬挂结点强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