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材料热工计算指标
4.4.1 隔热材料应采用无机材料,其干燥状态下的重力密度不宜大于8kN/m3。
4.4.2 材料的热工计算指标,应按实际试验资料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对几种常用的材料,干燥状态下可按表4.4.2的规定采用。在确定材料的热工计算指标时,应计入下列因素对隔热材料导热性能的影响:
1 对于松散型隔热材料,应计入由于运输、捆扎、堆放等原因所造成的导热系数增大的影响。
2 对于烟气温度低于150℃时,宜采用憎水性隔热材料。当采用非憎水性隔热材料时应计入湿度对导热性能的影响。
表4.4.2 材料在干燥状态下的热工计算指标
注:1 有条件时应采用实测数据。
2 表中T为烟气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