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烟囱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himneys
GB 50051-2013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9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烟囱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1-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5、3.2.6、3.2.12、9.5.3(4)、14.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2002(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调研、试验与理论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烟囱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荷载与作用,砖烟囱,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玻璃钢烟囱,钢烟囱,烟囱的防腐蚀,烟囱基础,烟道,航空障碍灯和标志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为满足湿烟气防腐蚀需要,增加了玻璃钢烟囱,本规范由原规范的13章增加到14章。
2.对钢筋混凝土烟囱修改了有孔洞时的计算公式。原规范计算公式仅限于同一截面的两个孔洞中心线夹角为180°,本次修订对两个孔洞中心线夹角不作限制,方便了工程应用。
3.为满足烟囱防腐蚀需要,对烟气类别进行了划分,重新定义了烟气腐蚀等级。在大量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种不同类别烟气,对烟囱的选型和防腐蚀处理作出了更加科学的规定。
4.对钢烟囱的局部稳定计算进行了修订。原规范计算公式不全面,仅考虑了筒壁弹性屈曲影响,本规范综合考虑了弹性屈曲和弹塑性屈曲影响,参照欧洲标准进行了修订。
5.对于风荷载局部风压和横风向共振相应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局部风压对环形截面产生的风弯矩计算公式;调整了横风向共振计算规定。
6.将原规范中具有共性内容统一合并到基本规定一章里。
7.增加了烟囱水平位移限值和烟气排放监测系统设置的规定。
8.增加了桩基础设计规定。
9.为适应工程应用需要,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将原规范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烟囱适用高度由原来210m调整到240m。
10.为满足实际设计需要,在原规范基础上,对钢内筒烟囱和砖内筒烟囱的计算和构造进行更加详细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5号楼301室,邮政编码:2012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华东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
冀州市中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河北衡兴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苏州云白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方圆计量工程技术公司
参加单位:重庆大众防腐有限公司
上海德昊化工有限公司
杭州中昊科技有限公司
亚什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牛春良 宋玉普 蔡洪良 解宝安 陆士平 王立成 车轶 李国树 孙献民 王永焕 李吉娃 龚佳 李宁 郭亮 李晓文 郭全国 邢克勇 姚应军 付国勤
主要审查人:陆卯生 马人乐 张文革 陈博 张长信 于淑琴 鞠洪国 陈飞 刘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