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35-2019 建标库

5.2  塔桅钢结构的内力计算

5.2.1  塔桅钢结构宜按整体空间桁架做静力结构分析;对于需进行抗震验算的钢塔及安全等级属一级高耸结构的钢塔,应进行反应谱分析或时程分析。

5.2.2  桅杆可用梁索单元或杆索单元非线性有限元法做静力分析;当钢桅杆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应进行非线性动力分析。当桅杆杆身为格构式并按压弯杆件计算时,其刚度应乘以折减系数ξ,折减系数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l0——弹性支承点之间杆身计算长度(m);

   i——杆身截面回转半径(m);

  λ0——弹性支承点之间杆身换算长细比,按本标准第5.5.5条的规定计算。

5.2.3  当计算所得四边形钢塔斜杆承担的剪力与同层塔柱承担的剪力之比时,斜杆内力宜取塔柱内力乘系数α(图5.2.3),α可按公式(5.2.3)确定。当未按本条规定的方法复核斜杆受力时,斜杆设计内力不宜小于主材内力的3%。

式中:μ——斜杆为刚性时,μ=1;斜杆为柔性时,μ=2;

  V、M——层顶剪力、弯矩;

   b——为层顶宽度;

   θ——塔柱与铅直线之夹角;

   h——所计算截面以上塔体高度。

图5.2.3  斜杆最小内力限值计算图

1-斜杆;2-指向塔心方向;3-上部结构

5.2.4  塔桅钢结构中的构造支撑的设计内力不应小于被它所支撑的杆件的内力值的1/50。

5.2.5  塔桅钢结构中柔性预应力交叉斜杆的预拉力值不宜小于按线弹性理论计算时交叉斜杆的压力设计值,应按预应力结构体系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