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二十五条 】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