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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二十》五条 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