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二十》五条 ?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