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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二【十五条 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