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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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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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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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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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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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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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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
【(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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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 (: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 (二)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或者提取!。公,积金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
(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
】 (六)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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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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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七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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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八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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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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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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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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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至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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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
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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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条: ,外国保?险,机构: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首席!代表可以责令撤换】;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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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六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 ,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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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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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八条 拒绝、】阻碍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一百七》十九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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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批》准机构?的设立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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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
(》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冻结资金—的;
—(五)泄露》其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
(六)】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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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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